门外敲门声很轻,但一直不停。
张远放下手头工作,轻手轻脚走到小店门口,透过店里的监控探头往外看,结果这一看他就吃了一惊。
在自由战士门外,一身纯白色的华丽礼服的白影正靠在门上,她一只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门,另一只手则拿着一个小小的精致酒瓶,时不时喝上一口,看她迷离的目光和红通通的脸颊,显然已经喝醉了。
在她身边的地上,则摆着一把小巧玲珑的电磁脉冲手枪,这是她的防身武器。
几米外的街道上还停着一辆豪华悬浮飞车,飞车里的行车电脑位置出现一处大大的焦痕,焦痕里冒着青烟,所有电子元器件都毁了。
这显然是电磁脉冲手枪干的,目的也不难猜,白影应该是要毁了车内的电子定位系统。
大半夜的,街道上人不多,都是一些单身男人。这些人走过去的时候,目光紧紧盯着白影,尤其盯着低胸晚礼服外露的一片雪白胸脯,他们目光中已经显出蠢蠢欲动的光芒,有几个人已经停下了脚步。
这些人,要么是落魄佣兵,要么是流浪汉,要么胆大包天,要么一无所有,他要是再不把白影接近小店,以白影现在的状态,等到第二天,她的骨头还在不在都是个问题。
黑夜的达利蒙外城区,治安官数量是白天的三分之一,而且大都待在治安亭休息,在城市中的黑暗角落中,每时每刻都在生着无法言说的罪恶。
张远虽然来这里的时间才几天,但对达利蒙的黑暗却已经深有体会。
清晨的时候,城市的清洁机器人总能从角落里扫出五具以上的残破尸体,男尸女尸都有,尸体上的伤痕惨不忍睹,而这事根本就没人管,这些清理出的尸体被随意地往赤红平原外一扔了事,过上几个小时,这些尸体就会被平原上的那些食腐能量兽啃的骨头渣都不剩。
他立即将店门打开一半,走出去,要将喝的醉醺醺的白影拉进小店。
白影却不配合:“你放开我,我自己会走,我没醉,你放开我。”
张远也不敢太用力,正拉扯着,一个浑身脏兮兮,散着刺鼻馊臭的流浪汉一个箭步冲上来,扯住了白影礼服的裙角,他恶狠狠地盯着张远,一双眼睛就和饿狼一般。
“小鬼,这美人是我的,放开她!”
对这种人,张远没什么好说的,前冲一步,用三分力挥出一拳,狠狠砸在这流浪汉脸上,‘砰’一声闷响,这流浪汉被打的摔倒在地,咕噜噜地滚了出去。
即使被张远如此重击,这流浪汉依旧没有放开白影的礼裙,‘嗤啦’一声响,礼裙下摆被撕了一大块,露出一对白细如瓷的小腿。
流浪汉扯过洁白裙摆,放在鼻子边猛地吸一口气,出一声迷醉的叹息:“啊,高贵女人身上原来是这个味道,哈哈。”
他将裙摆往怀里一塞,还想冲上来。
张远已经捡起了地上的电磁脉冲手枪,‘嗡~’一声充能,散着深蓝色电弧幽光的枪口直指流浪汉。
他冷声道:“往前一步,我就开枪!”
说话时,他目光不仅盯着这个流浪汉,还不停扫视着不远处三个蠢蠢欲动的落魄佣兵。
这三个佣兵的眼睛都经过廉价的夜视改装,在黑暗环境下,他们的眼睛显出幽绿色的光芒,看着就和三头人形饿狼一般,他们手上也拿出了武器,是三把镭射激光枪。
“嘿嘿,小鬼,我打赌你不敢开枪!”一个佣兵低笑道。
“把人放下,回你的店里去,不要多管闲事。”
“我们就想试试内城女人的滋味而已,不会要她的命,你看她,大半夜喝成这样,肯定也不是什么好姑娘,或许她自己也会很享受呢。”说这话的佣兵已经将镭射激光枪充能了,随时可以射。
这事就有点麻烦,张远很清楚现在的情况,只要他一个处理不好,今夜就有可能栽在这里。
他精神高度专注,一手揽着身体直往下沉,还不断在挣扎的白影,脑子飞速转动,半秒后,他低声道:“你们知道这女人身份吗?她是城主女儿白影,刺血佣兵团的团长,就怕你们有命享受,没命跑路!”
这话一出,三个落魄佣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都有些犹豫,如果是一般大家族子弟,他们惹了就惹了,大不了事后跑路,宇宙这么大,谁怕谁来?但达利蒙城主的女儿,这麻烦就有些大了,为了一夜享受就冒这样的风险,这就不值了。
“你放屁,城主女儿怎么会跑这里来?”一个佣兵不信。
张远指了指豪华轿车:“看那辆悬浮车,铭牌是AA1116,你们肯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对吧?”
AA开头的悬浮车,是城主专车的铭牌号码开头,这是达利蒙的常识。
三个佣兵也只是精虫上脑而已,被张远这么一提醒,都是面面相觑,几秒后,三人纷纷收起镭射手枪,慢慢往后退去。
“小鬼,这小娘看来看上你了,你可有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