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十三岁生日是在伦敦过的,每一年生日,几乎都在纽约过,基本都是一家团聚,今年生日,戈登去夏令营了,小九出差,受了一点小伤,人在古巴养伤,陆柏就去了古巴陪小九养伤去了,哈里的生日就只能在伦敦过,对此,哈里也没觉得太遗憾,因为一个月前陆小九在伦敦出差才见过他,母子两人见过面。
十三岁的哈里,已是一名小少年,模样和小时候粉妆玉琢不一样了,是一名英俊如玉的翩翩公子哥,在伦敦公爵府养了几年,养出了一名贵公子,他生日这一天,管家给他剪裁了一套非常合身的小西装。十三岁在公爵府,是成年礼了,如果老公爵在的话,十三岁是一个大的生日宴会,是一个成年人,标志着许多事情,孩子可以从承认过渡了。
管家今年六十五岁了,一家三代都是公爵府的管家,爷孙三辈,到他这一辈子已经是第三辈子,他的儿子在剑桥读书,毕业后也是要服务于公爵府的。慈眉善目,格外的令人有好感,哈里最喜欢这位慈眉善目的老管家了。老管家看着哈利这一身装扮,满意得不得了,就像是自己儿子穿上了这一身西装,漂亮得不可思议。
“小少爷,很合适,不胖不瘦,俊秀挺拔,穿小西服最好看了。”
“我也觉得好看,管家你的手艺真好。”
管家乐呵呵地笑着。
哈里愉快地穿过庄园的花园,微笑地跑到罗斯面前。
“罗斯,我帅吗?”
罗斯刚和女王见过面,回家就在花园里看书。
这个时间点,哈里应该在学校,看到哈里,他很惊讶。
“下课了?”
“今天早下课。”
“今天怎么早下课了?”
“你不记得了吗?”哈里问,每一年他的生日,罗斯都记得,今年怎么就不记得,是因为太忙了,没记得吗?还是去见了女王,心情不好,所以记不得了?
没关系,他大人大量,不会怪他的。
罗斯一笑,“怎么会不记得。”
他看着眼前的小少年,哈里很小就来伦敦了,他记得哈里刚来的时候,只是一个小不点,长得和洋娃娃似的,格外精致,穿上裙子就是一名小女生,看起来也很讨人喜欢。他和哈里的缘分,要从奴隶市场的那一脚开始,他难得了善心,救了哈里,罗斯这个人呢,为人比较寡情。
没什么同情心,也没什么感情。
唯独对哈里,那是不一样的。
如果当年他不伸出援手,哈里就死了。
虽然,害的哈里落入陷阱的人,也是他。
可他却坚决地认为,倘若不是他救了哈里,哈里就死了。
这当年差一点就死了的孩子,已经十三岁了,在公爵府,他是一个成年人了。
他比同龄人稍微高一些,特别是这两年,身体抽高的特别厉害,抽高到哈里的钙补不上,有时候总是骨头疼,医生除了让他多补钙都没什么好的主意。
那么一条脆弱的生命,在他的眼皮底下,茁壮地成长了。
成长,出了别样的光芒,一直吸引他的目光。
好像,陪了他许多年,度过了许多岁月。
他记得有一年,他受伤了,当时没意识到家里有一个孩子,伤口不深,也没怎么在乎,哈里却心疼极了,一边抹眼泪一边求着他要去上药,去看医生,娇滴滴地问他疼不疼,帮他吹着受伤的伤口,那以后,他就极少让哈里见到血,他知道哈里会伤心,这么一名本来不在计划中的少年,竟然在公爵府长大。
公爵府在伦敦贵族的眼里,就是一座阎王殿。
这是一座传承了两百多年的老庄园,这里充满了阴谋,鲜血,这里生过父子相残的悲剧,也生过兄弟反目的惨剧,更生过灭门惨案,这里有一条一条鲜活的生命在祭奠着。庄园过于里,总是充满各种各样的传说,甚至有一名佣人被辞退后说庄园里总是闹鬼,所以公爵府阴森的消息也不是一两天,没什么人愿意来庄园做客。
罗斯不在乎,没人和他来往,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