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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一章飘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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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飘渺城原来只是一座粗糙简陋的山城,由一班从西域而来,约千多名的胡人的建立;由于常被云雾掩盖,故取命为“飘渺城”。

这班胡人生性蛮悍,经常越界进入商朝国境之内,劫掠商旅,后来更变本加厉,时常强闯商朝边境的农村市镇,劫掠妇女财宝,屠杀平民,方圆三、四十里内均受其害;朝廷屡次出兵讨伐,但胡人利用地形,火封狭道,军队总是无功而还。于是,胡人更是横行无忌,祸害无辜。

直至二十多年前,忽然来了一名武林高手,单人匹马,直闯城内大战千多胡人。激战一日一夜,斩杀近千胡人,到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情景惊栗可怖。经此一役,这名高手威震飘渺城,余下的胡人及被掳掠而来的民众一致拥立他为城主。

城主新立,众人争相献媚,阿谀奉承,金银财宝,蜂涌进贡,城主更颁下令旨,各人只要不断呈献财宝,一切不法的勾当,尽可为所欲为,不受制约。

这种无法无天的放任政策,吸引了大批商朝罪犯、邪人争相投奔,劫掠范围,扩展至方圆百里。城主趁势大兴土木,将飘渺城兴筑得坚固雄伟,并逐步建立军队,声势威震边陲。

城主权势显赫,财宝更是享之不尽,自然引来众多凯窥之徒;最初几年,不断有高手到来向其挑战,但全部不出十招,已遭城主击至重伤。手下败将,城主从不当场击杀,而将之全部吊于城墙之上,曝晒于烈火之下,濒死之前被秃鹰啄食,死后尸首掉下城墙,再为山狗野狼噬食,落得死无全尸的下场,令人倍觉触目惊心!

这飘渺城主,除了喜好金银财宝与女人之外,也以嗜用酷刑而名,以上的曝晒之刑,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将犯人身上割上千百伤痕,以蜜糖涂抹,再丢进蚁窝中,饱受痛痒的煎熬而死;以烧红的铁烙灼犯人身体,但每日只行烧烙一小部份,犯人往往捱上一头半月,方得死亡;将犯人手脚缚于搅轮之上,强行拉展,但每日只拉半寸,犯人受刑数十日痛苦而死,身体已被拉长逾尺;将犯人的双眼和嘴巴以线缝合,每日供粥水饮用;此法最惨,起码两、三个月后才被折磨而死……

经过二十多年的雷厉经营,飘渺城主除了坐拥无数金银财宝与及宠伟的城池之外,摩下更培养出四大高手,分别执掌四个兵团。朝廷虽曾屡次出兵讨伐,但每于狭道遇伏,铩羽而还,赁借天险之利,飘渺城屹立至今。

到现在,飘渺城拥有猛将精兵,朝廷更加不敢捻其虎须,方圆数百里内,黑白两道,正邪人物,莫不闻风丧胆。

而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本是生活在一个小村庄的孩子,由于被飘渺城四处劫掠的人马盯上而遭到劫掠,被掳到飘渺城为奴,他生性机灵,趁人不注意逃了。

机缘巧合下学了一些不入流的功夫,靠着偷鸡摸狗,盗人财物的手段存活至今。因为昨天一时看走了眼对高手下手,被人一掌打成重伤,虽然依仗对地形的熟知而逃走,但当天内伤发作,稀里糊涂的一命呜呼了。

说来也巧,李师道的意识这时候刚好以“梦中证道”的法门进来这个世界,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就被这门传奇神通以不知原理的手段附身到了这个孩子身上。

……

整理完脑海中的记忆,李师道感受一下身体的情况,不由得微微叹息:“年纪小,根基几近于无,又伤了身体,真是衰到了家!”

这具身体原本修炼的功夫是不入流的烂大街货色,修炼出来的内力驳杂不纯不说,还走了岔路,就算不被人打死,日后也少不了走火入魔而死。这种人在霹雳世界,他基本都不去在意的,不过现在情势比人强,只能认了。

事实上,李师道的运气已经算是不错了。虽然这具身体年纪小,一身资质却是不俗,单看他无人教导就能独自摸索出一些成就,便知道他在习武一道的天赋绝对比普通人强得多。

虽说身体有所损伤,但在李师道这种医道圣手面前,这点伤势根本不算什么。只见他意识一聚,将经脉中乱走的内息迅速合拢,然后以独特的法门运转,扭转伤势。

仅仅数个呼吸间,一身伤势就已经好的七七八八。

先天级别左右的精神境界,强大的可以轻松驾驭体内各种微薄的能量,不管是身体的主人,还是别人打进去的,全都被其瞬息间炼化,然后依照玄宗道法口诀运转。

“在前往西岐之前,首先要把浑天宝鉴弄到手。”李师道搜索这具身体的记忆时,发现并没有看到或者听到关于西方天生异象的片段和情报,很显然,剧情还未到达姬发出生的时间段,他正好可以借机谋划一番。

飘渺城城主性格凶残,除了喜爱虐杀违抗自己命令和权威的人,还酷爱生吃幼童脑浆,吞噬童男童女血肉修炼浑天宝鉴中的“血苍穹”,可说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该当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他要是有足够的能力,这就找上门去打死他了。不过现在的他人小力微,七分之一的龙元也需要时间去吸收,未免夜长梦多,节外生枝,还是提前逃走浑天宝鉴晶柱比较妥当。

偷这种人渣的东西,从而间接祸害整个城池里的恶人,他是一点愧疚感都不会有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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