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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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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正事,整天就是正事,沈飞哥哥,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啊。”

“若雪,不要过分!”

“干嘛,是不是又要把我送回山上啊,我知道你就是这么想的,为什么不说出来。”

“若雪!”

“哼,反正我对你就是一点不重要的。”

“若雪,不要胡闹了,再胡闹我就真的把你送回山上。”

“凭什么,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凭什么管我,用什么身份管我,你是我什么人啊。”

“这……”被若雪这般胡搅蛮缠,沈飞倒真的沉默下去,想了想,忽然开口笑道:“就凭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而且你亲口答应过,要一生一世、永永远远、做牛做马、任劳任怨的服侍于我,永远听我的话!”

若雪沉默,想一想自己好像确实这么答应过,心里面也确实想尽心尽力当牛做马的服侍沈飞。可是不知为什么,和对方在一起呆久了,明明沈飞对自己比以前更加温柔也更加关照,心里面反而不满足了,想要从对方身上获取更多的爱和关注。

大概是因为身份改变了吧,若雪忽然间把自己当成沈飞的女朋友了。

“沈飞哥哥,对不起,人家刚才不应该那样无理地对你。”纳兰若雪噘着嘴转过身子,用冰凉的小手拉沈飞的衣服。

“若雪,你对我怎样都好,但是这次下山我是承载了师命的,是必须要完成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的,真的必须将儿女私情放一放。”

“沈飞哥哥,我知道了,人家向你道歉啦。”

“好了,肉就要熟了,闻到香味没有,再等我加点料子就好。”沈飞从芥子带中拿出了一个小瓶子,里面盛着白色的粉末,这是调味料,还是沈飞从樊村带来的,长期不变质。

轻轻的洒在上面,一边转动,一边倾洒,潜藏在肉丝中的味道马上蓬勃而出,涌入鼻端,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本来在火堆旁趴伏着的七小,闻到肉香,鼻子抽动,同时立起了,身体绷的老直,而头顶上也传来动静,是燕儿拍打翅膀,从远处飞来。

纳兰若雪满是惊奇地说:“沈飞哥哥,你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啊,怎么洒上之后味道马上不一样了?”

沈飞讳莫如深地笑道:“嘻嘻,神奇吧,这叫做味精,是盐和五香粉的混合物,专门用来调味的。”

“沈飞哥哥,你怎么什么都懂啊,连做饭都会,以后嫁给你的人肯定要幸福死了。”说着,若雪脸一红,羞答答地低下了头。

沈飞有意逗她道:“有童子金身在,嫁给我的人要守一辈子活寡的,谁愿意啊。”

“等你变得很强很强的时候,就像掌教那么强大,有没有童子金身我觉得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像师父那么强,我都成老头了,身体机能肯定退化得差不多了,更没人愿意嫁给我了。”

“沈飞哥哥,你讨厌啦。”若雪睫毛很长,害羞垂下目光的时候,睫毛遮住眼睛,显得特别的可爱。

不再有油脂滴下,熊肉终于烤熟了,沈飞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取下烤架,将熊的脊椎骨分成若干份,其中最大的两份留给若雪和自己,剩余的部分,扔给七小,留出最小的一块,向天空中抛起,是给燕儿的。

整个过程本来没什么问题,不成想肉往天空中飞起的时候,老大忽然窜起,奔着从更高处俯冲而来的燕儿去了。沈飞马上明白了老大的意思,自己是主人,若雪是主人的朋友,在老大看来他们分食熊肉无可厚非,可燕儿仅仅是一只看起来丑不拉几的破鸟而已,熊肉又不是它辛苦猎得的,凭什么也给它一份呢。

它一定是这么想的,所以才在肉被抛起的过程中,径直窜起,冲着燕儿去了。沈飞目光一冷,随手拍出一掌,仙力从掌心涌出,但听“呜呼”一声,老大身体一斜,被拍飞数米,燕儿顺利将熊肉接住,带到树杈上享用去了。

老大被拍飞,正在分食熊肉的六小同时止住动作,不敢动了,沈飞站起了,面向老大:“这熊肉是我的,我要给谁就给谁,懂不懂!再敢有这种事情生,我打断你一条腿,头狼的位子也不要坐了,由老二来坐。”

沈飞如此说的时候,老二明显娇躯一震,心里面肯定高兴坏了,毕竟当时族内排位的时候,明确说过,它的地位只在老大之下,接受沈飞的直接领导。

老大慢悠悠地爬起来,本来略微有些圆的眼睛忽然间挤成一道缝,里面冒出幽绿而冰冷的光,万物皆有兽性,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畜生,沈飞从它的目光中读到了自己厌恶的东西,又再挥出一掌:“不服气吗?那好,我就打到你服气为止。”

一掌挥出,将老大推得更远,对方还是不屈服,又再摇晃身体,慢慢站起了,盯着树梢上吃食熊肉的燕儿,目露凶光,竟然跳起来,想要爬树去追咬燕儿,老大的爪子像猫,特别锋利而且带钩,身体又轻,往树上攀爬并不吃力,很快就跑出去很远。

这一次沈飞真的生气了,身影闪动,栖近过来,一手抓住老大背后的皮毛,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抓住老大后背的时候,这只平常日子里恭顺无比的头狼居然面露凶光,回口就咬,像是早有预谋。

老大的表现让沈飞觉得心痛,怎么也想不到辛苦养大的孩子会有这样的表现,其实说起来也好理解,老大和其他六小都不一样,它是头狼,是狼族真正的领,地位是在小时候的内部争斗当中,靠着凶狠而惨烈地厮杀得到的,自然比其他兄弟更加凶狠厉害,沈飞平日里对它严厉点还好,今日居然为了一只不起眼的“麻雀”,当着族内同伴的面对它出手如此重,老大怎会不愤怒,所谓狗急了还会跳墙呢。

不过沈飞思考的角度和它完全不同,沈飞和药人身边的大黄狗自小呆在一起,深深体会到狗仗人势的道理,狗这种生物真的如同民间的称呼那样,是癞皮狗,很赖皮的,服打不服敬,只要它觉得你的地位在自己之下,不管你对它多好,多么照顾它,它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就像七小对待王管家那样,王管家明明每天喂食它们,可在七小看来都是因为主人的命令,王管家才会这样做的,所以对他始终不屑一顾。在狼群族内也是如此,刚刚对战黑熊的时候,老大一声狼嚎,命令老四、老五牺牲自己,牵扯黑熊的注意力,老四和老五就得照做,乖乖地冲上前,挨了黑熊两下,为同族的进攻牵扯出时间,因此受到轻伤,算是有功劳的,可之后也没有多分得什么;与之相反,如果你真的把一只狗驯服了,让它知道你的厉害,让它从此以后再不敢向你呲牙,对你无比顺从的话,它们就真的会很护主,很听话,以后无论什么事情,都听从你的命令,任劳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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