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城有东、西两个大坊市。横天大斗场离两个坊市差不多远,位于城中,所在的街区里,以高档的酒楼、茶馆居多。
深海里,是阳光永远也照射不到的地方,但是,这里的妖族仍然习惯保留着以前的习性,也和陆地上的妖族一样,都是昼伏夜出。而这里的比斗场的作息时间却截然相反,与人族更加接近——晚上,它们是歇场的。从清晨开始,人们陆续入场,整座比斗场才象是睡醒了,迅速亢奋起来。每一个时辰一场,接连五场,一直要到下午时分才能散场。
不过,无忧城的东、西街坊市也是不歇市的,所以,看不成比武,沐晚他们三个还可以去逛坊市。
这一次,时间宽裕得很,他们不必分开行动。况且,传说中,城中,妖修大能们比比皆是,为了安全起见,黑夜和常龙也不敢让沐晚独自一人闲逛。
本来酒馆、茶楼是打听消息的好去处。然而,这一带的,一看就知道是花钱如流水的销金窟,招待的客人非贵即富。沐晚倒是不缺灵石,但是,他们初来乍到的,人生地不熟,真的怕人家店大欺客,是以,无意在此逗留。
出了街口,是一片豪华的住宅区。贝壳为基,镶嵌着各色宝石,或精致,或唯美,或大气……数不清的豪宅令人眼花缭乱。不过,每家每户的大门外,都站在数名全副武装的妖兵,目光灼灼的盯着过往行人。
沐晚他们三个不想惹事,拢了拢黑风斗篷,快步穿过权贵们的豪宅区。
半刻多钟后,三人终于来东街坊市。虽然已经过了清晨。但是这里依然人气很旺。比前面经过的那些中小城镇的夜市还要热闹。街道两边的商铺都在开门营业,人/流如织,“永夜城”的绰号名副其实。
三人走进坊市,被它的繁华镇到了。常龙用神识感慨道:谁能想到,在水下数千丈的深海,竟然也有一座这样繁华的妖城!超迷雾森林里的妖族多矣!
黑夜也表示赞同:航程才过了一半,一路上见到的妖族。无论是从种群。还是从数量上,都是迷雾森林无法比的。还好,这里的妖族不管是陆生的。还是水生的,都无心再返回迷雾森林。不然,那边的妖族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力。
沐晚没有去过迷雾森林里面,无法评判他们的论断。况且。此刻,她的注意力差不多被街上的行人吸引去了——到处都是俊男美女。有没有!
当然,通过对比他们的气息,不能猜出大多数是服用了美颜丹,但是。街上行走的妖精们,以灵族居多,完全找不到妖兽。他们很注重自己的形象。无论雌雄,皆喜欢亮闪闪的装扮。其实街边每隔五步就有一棵华美的灯树。然而,各种各样精美的彩灯俨然成了妖精们的标配,不但亮闪闪的马车前后都挂着华灯,而且绝大多数的行人们也手里提着一盏彩灯。样式千奇百怪,几乎没有雷同!象他们仨这样,罩着黑风斗篷的,只差没在后脑勺写上“外地来的土包子”等几个大字。
这里的妖精们到底有多么喜欢闪亮啊!沐晚大汗。
这时,黑夜和常龙两个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前者撇撇嘴,用神识说道:我听人说,往往是缺什么,就喜欢显摆什么。海底常年累月见不到光,所以,这里的妖精们恨不得把自己变成能走会跳的灯。
能走会跳的灯?沐晚摸了摸鼻子:感觉黑夜有越来越毒舌的迹象。
常龙忍俊不禁,用神识回复道:黑爷说的很形象。
街边到处有卖彩灯的。沐晚提议道:入乡随俗,我们也一人买一盏灯吧。
本来他们穿得乌七抹黑,把自己罩得严严实实,站在街上,显得特别突兀。如果手里连灯也不提一盏的话,那就是态度上的格格不入了。
他们走到最近的一家灯店前。名字很直白——“花灯世界”。
“三位客官,想要什么样的灯?小店的样式都是市面上独一无二的,保管三位提在街上,碰不到相同的。”一个亮晃晃的“灯”迎了上来。
沐晚不由眨了眨眼——店子不是很大,到处都是闪亮的彩灯,五瓣梅、莲花、喇叭花……各种各样的。而老板娘本人更是打扮得比彩灯还要花哨、闪亮。身为金后真人,她硬是没第一眼现他。
还好,有黑风斗篷遮着,没人能看到她的窘样。
清咳一声,她问道:“老板娘,买灯有什么讲究的吗?”
老板娘咯咯笑道:“有啊。就是要好看,要闪亮,还要与众不同。再好看的花灯,提出去要是与别人撞了样,也是个扔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