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满以为他说完这句话之后,这些人会欢呼雀跃,纳头就拜,可是没想到这些人却彼此面面相觑,没有一个回应的!
这些人,内心里面对于胡人的畏惧已经根深蒂固了。
“使不得,使不得呀小郎君!”老头惨声呼喊道:“这些胡人,咱们可是打不过的!当年大晋朝廷十万兵,一夜之间就给胡人灭了,而那些胡人又被秦胡人给灭了,咱们打不过的,打不过的!”
他哭喊着,好像刘正不是要带他们去救自己的老婆孩子,而是要带他们往死路上闯。
这些人,虽然搞不清后汉和后秦之间的区别,可是有一条倒是记得清楚:胡人打不过!
就好像一群山羊,面对狮子只有一个反应,逃,逃得远远的,只要被吃的不是自己,那就可以高高挂起了!
呸!
刘正怒极反笑,高声喊道:“蠢货!这胡人也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他是人,你也是人,他使刀,你有棒,你怕他干什么?要是拦路抢劫,破财免灾也就罢了,可是眼下这些人要奸你妻女,先奸后吃,你就眼睁睁地看着,然后告诉自己打不过?别说这些人就是一些普通人,哪怕是天上的神仙下来了,要杀戮你妻小,你也得和他拼了!”
说着,他环顾四周,高声呐喊:“有没有人有种的?有没有人还是个男人?是的话就跟我走,杀胡人,保妻小!”
人群因为他的话开始骚动了,虽然不是立刻就有人跳出来应和,但是这些人心中已经开始耸动着某种火焰,而这种火焰一旦被彻底点燃,就会爆发出无限的力量。
刘正指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大声说道:“你们知道我的来历吗?”
众人望着他身上的长袍博带,又看看他腰间悬挂着的一块青色玉佩,这些东西他们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见过,但是只要一想,就能知道这绝非是普通人可以佩戴的。
只怕眼前的小郎君必是名门之后。
也罢,就听听他要说什么吧。
一个年轻人站了起来,他身材很高,而且不像是其他人那么瘦弱,在这些人里面显得鹤立鸡群,卓尔不凡。
他恭敬地说道;“小郎君,小人名叫任楚能,愿意听小郎君驱使!”
刘正的这具身体还不算太大,可能还没满二十岁,所以他们称呼为小郎君。但是眼看他的气度衣着和体格武器,这些人根本不敢造次。
刘正心里微微安心,有一个站出来就好,立刻说道;“你们不知我来历,这倒不是你们的过错!我乃是大汉宣帝之子楚孝王刘嚣之后,乃是真真正正的大汉之后!绝不是刘渊刘聪那种卑贱匈奴胡人可以比拟的!我此次得了一个大人物支持,要北伐中原,重整山河,结果在路上走散,才因此到此!你们若是跟我走,汇合我的护卫,将追逐的胡人杀尽,救出妻小,就能跟着我一同享福,共享太平!”
这些农民哪里懂得汉朝皇室系谱,更没有能力分辨刘正所说是真是假。虽然煌煌大汉已经灭亡一百多年,但是虎死威犹在,或许吓不住士族,用来恐吓这些农民还是绰绰有余的。
一面是如狼似虎的胡人,一边是武力强横的大汉皇族,其间还夹杂了自己妻儿老小的性命,是个人就应该知道怎么选。
一开始站出来的这个年轻人咬了咬牙,略微挣扎之后,立刻说道:“小郎君,既然如此,那俺的姓名就交给您了,只要俺不死,就一定保着小郎君找到护卫,就出妻小!”
万事开头难,只要有了一个支持者,后面就是一人响应,万人影从。很快的,其他人也都纷纷点头,信誓旦旦地表示愿意支持刘正。
老头错愕地看着众人,又看看刘正身上的衣服和手上的长剑,颓然叹了口气,也加入了识时务者的队列。
刘正点了点头,强迫自己不要露出狂喜之色,而是淡淡地说:“既然这样,算你们识相,也罢,你们就跟着我走,找到我的护卫,然后一同杀光胡人!现在跟我一起喊,保护妻小,杀光胡人!”
一开始人群还有些奇怪,但是在刘正的要求下,他们很快适应了这种模式,纷纷学着刘正高喊起来。
刘正暗暗点头,越是追兵在后,就越是要维护队伍团结性,而这口号就是第一步!
他不怕浪费宝剑,亲自将这些人的木棍一头削尖,这就是古代农民起义时常常使用的斩木为兵的木枪了。北方起义用木枪,南方起义用竹枪,材料虽异,实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