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两位且坐下说话。”
沈光很是热情地拉着雷万春和南霁云坐了下来,来大唐这么久,沈光也是学会了这个时代的价值观,遇到值得收拢的猛将兄,千万别害羞,该牵手牵手,这年头有本事的武人大都自尊心很强,除非你强到能摁着他们打,不然就得上这一套。
雷万春和南霁云都有些懵,这年头文人士子要出头,还得往达官贵人的府邸投卷,像他们这样的武夫那就更惨,当个看家护院的护卫僮仆,还得受那些恶奴的羞辱。
两人过去也不是没低过头,可是却连贵人的影子都见不着,眼前这位沈郎君虽说官职只是判官,可是却名动长安,谁又会把这位沈郎君当寻常判官看待,可如今人家不但亲自等候,还拉着他们坐下,为他们斟酒。
“两位既然来了,便在某这儿住下,酒肉管饱,银钱管够,绝不会亏待两位。”
早就备好的案几上,摆放的是大盘切好的牛羊肉,酒是新开封的安西烧春,闻一闻便叫雷万春和南霁云直咽口水。
沈光的招揽近乎直白,可是两人却丝毫不觉得不快,反倒是有种自在感,他们在地方上的时候可也是啸聚乡人子弟大碗吃酒大块吃肉的豪强,当下也是举起酒盏道,“蒙郎君不弃,愿为郎君效犬马之劳。”
雷万春和南霁云正是未迹的落魄时候,能被沈光这样的大人物招揽,所谓的心高气傲自然被抛诸脑后,更何况这位郎君是如此的豪气干云,尤其是当两人喝下碗中的安西烧春,再看着面不改色的沈光,更是觉得自己跟对人了。
“来,吃肉。”
沈光为两人夹起了肉,接下来也没有急着劝酒,雷万春和南霁云连吃数口,压下胃中翻涌之意,等到酒劲上头,才直呼痛快。
“郎君,这碗咱们敬您。”
虽说要远离故土,前往安西,可是觉得得遇明主的雷万春和南霁云却是兴奋异常,两人轮流举碗敬酒,而沈光亦是来者不拒,酒到必干,更叫两人心里佩服。
这一顿酒吃了大半个时辰,最后沈光将两人灌趴下后,才让牙兵们将他们抬入自己房中床榻上,接着便和没事人一样去寻杜甫读书了,到时候在书房里将就过夜,等到天亮的时候再回房就是。
翌日清晨,当雷万春和南霁云醒来时,现两人睡在床榻上,而沈郎君则是躺在了地板上裹着毯子打着呼,两人连忙下了地,小心翼翼地把沈光搬到了床榻上。
“郎君如此看重你我二人,定当以死报之。”
南霁云扭头看向雷万春,现这位好友也是同样的神情,然后两人便去了房外站着,好似卫士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