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沈郎,这位是杨御史……”
要不是公卿百官们自重身份,不然沈光很怀疑自己能否安稳地回到封常清身边,只是他刚回来便看到封常清和一个高大的中年官员相谈甚欢。
“在下杨钊,见过沈大家。”
杨钊很是礼貌地叉手行礼,说起来他也是前两天才从贵妃那儿知道这位沈郎的背景,要不是安禄山那厮得罪了沈郎,贵妃还不愿意将圣人和她跟沈郎间的关系告诉于他,说是怕他打扰了沈郎。
“杨御史客气了。”
沈光还礼道,他之前听封常清说过,这位杨御史是当今贵妃的族兄,应当就是那位后来改名的杨国忠了,眼下这位杨钊虽然因为贵妃的缘故在朝中地位水涨船高,但仍旧得屈居李林甫之下。
三人坐下后,封常清很是熟络地倒酒,杨钊亦是热情得很,好似三人是相识已久的好友那般,四周不是没有官员想过来和沈光套近乎,只是他们不像杨钊那般厚脸皮。
“以后沈郎若遇到什么麻烦,尽管找我就是。”
杨钊也是名门之后,不过他小时候家道中落,他其实算是市井出身,身上有股混不吝的气质,不过沈光并不讨厌,他听封常清说过,杨钊年轻时是混迹江湖的浪荡子,甚至就连族人都很厌恶他。
不过他娶妻成家后,却是在西川从军,后来还当了屯田军使,而且还干得不错,但因为他过去风评不太好,为节度使张囿所恶,不过尽管如此,他最后还是积功当了新都县尉。
杨钊虽然改邪归正,可是身上的江湖气始终,他当新都县尉的时候,因为时常接济属下,所以当了官反倒是穷困潦倒,最后不得不依附蜀中大豪鲜于仲通。
到后来杨钊那位族妹成了当今圣人宠爱的贵妃,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因为和李林甫关系不睦,想走这位贵妃的门路,于是鲜于仲通便把杨钊推荐给了章仇兼琼,然后杨钊被举为推官,带着价值百万贯的蜀地奇珍财货去了长安。
换了普通人,这般巨款在身,难免都会起了贪念,可杨钊也却是分文未动,尽数用于他那位已是贵妃的族妹并其家人身上,再加上他精明能干,反倒成了杨家的主事人。
沈光正是从封常清那儿知道杨钊的这些事情,才没有因为原本的偏见而看低杨钊,“杨兄既然这般说了,以后某可就不客气了。”
对于沈光来说,李林甫垂垂老矣,倒是杨钊恐怕很快就会成为朝中的新贵,值得他去结交,这对安西军也是件好事,说穿了天宝十节度里,不算岭南和剑南,安西都护府在剩下八节度里当真算得上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因为远离大唐长安本土,再加上安西军只是用来牵制吐蕃,使其不能经营西域,所以安西军的兵力被限制在了两万四千人。
沈郎不会担心军费和钱财的问题,可是如何扩充安西军的军力,就不是光有钱就行,还得朝中有人,李林甫这个宰相当然是最好的人选,只是沈光信不过李林甫,反倒是江湖气十足的杨钊更值得信任。
毕竟从封常清打听的消息来看,杨钊虽然贪财,但是却很讲信誉,拿钱办事,拿了钱就一定给你办事,若是办不成,居然还把钱给退了回去。
“好,那就一言为定。”
杨钊亦是喜不自胜,他虽是朝中新贵,可是那些百官公卿多是瞧不起他市井出身,若是沈光去他府上做客,和他为友,对他来说却是能大大提升名望。
“来,吃酒,这杯某敬沈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