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绍华回神,嘴角的笑意变得有些意味深长,静静凝视杨暮雪含笑的脸,盯着那双不染任何杂质的眼神,是的,这双眼睛总是那么清澈,仿佛世间最纯净的宝石。
花绍华:“暮雪,做我的女朋友吧?”
“啊?!”杨暮雪完全愣住,虽然不是第一次被告白,只是以前在学校里,花绍华说这句话眼里很平静,好似只是说说而已,大有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意思,而现在他的眼神里带着一抹期盼,是对未来的期盼和对她好,接下来话语里的期盼。
杨暮雪愣在原地,只盯着花绍华期盼的黑眸不知道做何反应,她从未见过如此认真的花绍华。
是此番辍学改变了他原有的性格,让什么事都不上心的他也有了自己的追求,他渴望拥有幸福,当再次遇到杨暮雪的那一刻,当再次听说杨暮雪有男友的那刻,他心乱如麻。
他从未想过要失去她,因此,在听到杨慕雪说她与男朋友分手后,他的心里竟感到一丝丝庆幸,原来他还是有希望的!哪怕机会很渺茫,哪怕杨暮雪到现在都爱不上她,她都想抓住她。
花绍华鼓起所有的勇气,双手按在杨暮雪的肩膀上,一道道凑近她都脸颊。此刻他心跳如擂鼓,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自己的心,总会因为杨暮雪而乱了方寸。
红尘巧了,两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相逢了,以前他总不相信有生灵的存在,他一直以为自己什么东西都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得到,不需要哀怨不需要祈祷。就在与她的相遇,就在与她的相处,他改变了,改变了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改变。
他相信雨后有彩虹,相信另一方天空也有人张望着这片星空,相信一切都是命中安排,我们都在谱写这有对方的未来。
红尘本就是琢磨不透的东西,不管你怎么挣扎,怎么游离,能一见倾心的永远都是只有那个把人,但是就是那个把人会乱了你的心智,影响的生活,改变你的生活,甚至改变你的人生观,世界观,因为爱这东西本身就是生活。
佛说瞬间便是永恒,在那一瞬间一个眼神的逗留,在那一瞬间一个宛然的微笑,在那一瞬间一个不舍的挥手,都是有些人刻骨铭心的执着。
杨暮雪的睫毛颤抖着,因为花绍华的靠近,她僵硬的全身无法动弹,她就这么石化在原地,看着他的脸一寸寸的靠近自己。
花绍华的呼吸迎面而来,特有的芳香萦绕杨暮雪的鼻端,花绍华身上的香气很清淡,好像是沐浴露的味道。
花绍华的抬手捏了捏杨暮雪的脸颊,看着她紧张到颤抖的睫毛,还有半开的双唇,犹如两瓣盛开的红玫瑰,令他忍不住想要去采撷。
但他还是忍住了,不可以那么冲动鲁莽,吓坏了她。
深吸一口气后,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花绍华用她特有的好听的嗓音喃喃,“暮雪,做我女朋友吧,刚刚看到你洗碗,我突然就想到你嫁给了我,为我烧饭洗碗的样子,再没有如这一刻一般渴望你是我的女人。”
杨暮雪抬头凝视花绍华的双眸,不知为什么,她的脑海闪过一双幽蓝似海的眼眸,那一瞬间,她的呼吸一窒,心跳瞬间停拍,跟着隐隐作痛起来。
杨暮雪停滞了一秒,这才说道:“可以给我一点时间考虑一下吗?”不能这样拒绝,她知道,那样拒绝太伤人了。
花绍华知道,杨暮雪的考虑就是间接的拒绝,一想到她会离开自己,他的心瞬间纠结,于是他做了一个冲动的觉得,揽住杨暮雪的腰,让她紧贴着自己,低头吻上他渴望已久的红唇……
杨暮雪错愕的睁大眼睛,好在花绍华还没有到理智时空的地步,他的唇也只是在她的红唇上停留了片刻,轻舔着她的嘴角,随即松开她。
花绍华的唇凑近杨暮雪的耳朵,低低笑道:“好,我会慢慢等。”
杨暮雪抬头看向天花板,又看向笑得狡黠的花绍华眉头微微皱起,被强吻的确有些羞恼,她更郁闷的事,之前不是谁靠近她,谁对她告白,那人就会生很不好的意外?只是这一次天花板上的灯纹丝不动,花少华也没有被雷劈倒,这到底生什么?
花绍华的见杨暮雪羞恼的瞪着他,他的心情大好,抬手揉了揉杨暮雪刘海,“暮雪,我们该去上班了!”
吃了暗亏的杨暮雪只能忍着气跟着花绍华去上班,中途林筱来过电话问她昨晚睡的好不好。
杨暮雪正一股气没处撒,便将气撒到林筱身上,对着她一通乱骂,言下之意就是林筱可以改行去做狗仔队了。
林筱也听出杨暮雪语气里的恼怒,立即想到她与花绍华之间怕是真的生了什么。
这也不能怪她呀!昨天晚上他可是询问要不要跟她一起住时,是杨暮雪鬼迷了心窍,非得说要住在花绍华那,看看,这下出事了吧,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干柴烈火的,本就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