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跟药婆婆的聊天过程不是很愉快,主要是两个人目的性都太强,非常的无趣。
“你们怎么没去长安,小虫,你不是最喜欢买东西吗?”
小虫撇撇嘴道:“又不是没去过,吃的比咱家差远了,东西也没有几样看上眼的,就是想买一点蜡烛,偏偏贵的要死,问了两家就没有买的心思了。”
“不错,咱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只是,那些妇人抢着去长安做什么?”
“显摆啊!谁家仆妇能成群结队的出门?更别说去长安了,婢子听上林苑的宫奴们说,她们平日里在家中,连路都懒得走两步,走的路多了,肚子会饿。”
“你没跟以前一样偷拿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吧?”
“给了,却不是偷拿咱家的,婢子有钱,阿娇贵人也赏赐了不少,孟大,孟二两个人的钱也都在我这里,随便跟我耶耶买点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充饥,算不得什么。
就是见不得她们可怜,小郎,咱家能不能再收一点仆妇?刘婆婆总说家里的人手不够用。”
说起来了这事,云琅就不由得想起丑庸,这丫头已经给褚狼生了一个闺女,现在肚子里装着第二个。
守着云氏在阳陵邑的小院子,专门接待去城里采买的管事跟护卫,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就是不太愿意回上林苑。
褚狼还是很能干的,云氏售卖一些零散货物的铺子,已经在他的经营下很有些欣欣向荣的意思,主要是云氏出产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有钱都没处买的好东西。
不论是冬日里的蔬菜,还是各种豆制品,更不要说云氏出产的各类吃食,比如馒头,包子,油条,豆浆,在短短的时间内就风靡了整个阳陵邑。
可以说,只要是关于食物类别的货物,云家出产的都是最好的。
这两年小虫的眼光变得很高,一般的小东西根本就没法子入她的眼,长安集市上的东西没有自家的精致这是必然。
自从云氏有了二十七个工匠跟三个商贾,但凡是街面上有的东西,云氏的工匠就会立刻给模仿出来,这是一个你模仿我,我模仿你的时代,家里确实什么都不缺。
自给自足是对这个时代的地主最大的褒奖,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庄园,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小小的王国。
云家只要关上门,云琅就是地位最高的人,如可他愿意,他在这个小小的三千亩地大小的庄园里,对其余的人拥有绝对的予取予夺的权力。
大汉国,依旧是一个家天下的时代。
至于红袖,这孩子在来家就被吓坏了,最喜欢待在家里,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那片松林,取松根水回来给云琅烹茶。
只要能不出门,她希望这一辈子老死云家。
家里的人很少,就显得寡寡的,云琅已经看完了所有能找到的藏书,加上记性又好,实在是没有兴趣再看一遍已经看过的书。
云琅其实知道,那些妇人之所以愿意去阳陵邑,愿意去长安,很多时候都是在向自己以前的亲眷,邻居宣告一个事实,她们不是云家的仆役,而是一个自由的平民。
云琅不干涉她们的婚嫁,不干涉她们的自由,还给她们工钱,所以那些妇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能做自己的主,有些有远见的妇人,已经趁着去阳陵邑,长安的机会,想给自家的儿子或者女儿找一个好老婆或者找一个好婆家。
对于云琅如此宽松的对待自家的仆妇这件事,不论是长平还是曹襄都隐晦的警告过云琅,认为如此宽松的对待这些妇人,只会收获一个苦涩的结果。
红袖烹茶的手艺越来越高了,淡黄色的茶水含在嘴里已经有了一些后世茶水的基本滋味。
“有没有妇人想要带着孩子或者自己想要离开云家的?”云琅笑着问道。
小虫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道:“除非您赶她们出去,否则谁会这么干?”
云琅放下茶杯笑道:“或许有人在云家赚到钱之后,就想去外面赚更多的钱,给自己一个更好的生活。”
“在这里她们就过着最好的日子啊!”
红袖看着云琅眼中满是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