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一切都是迟早的事。
总有一天,他会娶妻、会生子。
然后,就会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忘记她,彻底忘记他的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个叫做“林念初”的女人吧!
当然痛苦。
可,她不得不接受。
“少卿,我好点儿了,你快去镜子前看看身上这套西装,穿了这么久,你自己还没好好看看!”
“确定好点了。”
林念初勾唇浅笑:“嗯,真的好多了,你看看喜不喜欢。”
温少卿这才点头。
然后迈着修长的双腿走到镜子前,当看见里面蓝色的西装,他眼前一亮。
很不一样的风格,和以往的他确实格外与众不同。
服务人员在一旁夸着:“先生穿这件西装衬的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夫人的眼光真的太好了。”
温少卿转身看向林念初:“你知道吗?我以前向来只穿黑色的西装。”
林念初起身走向他:“虽然没有刻意了解,但是看你满柜子衣服,我已经猜到了。所以才想带你了尝试一下这个颜色,其实你穿蓝色西装非常合适。”
“黑色你穿的也很好,但我觉得蓝色更合适,不仅是你的肤色,还是你全身上下散发色气质都和它很相配。”
“少卿,我想说的是,我们穿衣服和一些习惯一样,其实可以适当有新的体验,新的尝试,说不定有非常意外的精彩。不用太板正规矩。”
见温少卿一言未发,林念初以为他生气了,所以立马解释。
“当然,我也不是说你的不好,而是想说,其实我们生活和工作是可以分开的,工作的时候是一种风格,生活的时候就可以随心一点,遵从本心做自己,这样会轻松很多,也会开心很多。”
温少卿的嘴角骤然漾开一抹璀璨的笑:“念念,谢谢你!以前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这些,你是第一个。”
“不客气,你不生气就好。”
“当然没有,以后有这样的话,你都可以告诉我,你说的对,生活不是一潭死水,我们都要尝试改变。”
“嗯!”
见他欣然接受,林念初也很高兴。
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尝试和开始。
温少卿确实儒雅斯文,风度翩翩,为人处世更是让人称赞。
不管是对她这个有名无实的妻子,还是对家里的佣人,全都无可挑剔,说不出一点不好。
可这样精益求精,事事恭顺的人,有一点不好,就是活的太累了,不能随心所欲的表达自己。
有时明明想生气,却因为一些原因克制了。
克制是好,可一味的克制是不行的。
人都是情感的动物,当然是需要发泄的。
关于这些,从来没有人跟林念初说过,她都是从他的日常生活和穿衣习惯里自己观察总结出来的。
尤其是他的穿衣风格。
她发现,不管是什么时候,是不是上班,有没有重大的会议,温少卿永远是一身挺括得体的西装。
别说穿衣风格了,就连颜色都是一成不变的黑色。
顶多有几件白衬衣点缀一下。
至于他卧室的布置,就更循规蹈矩了,处处都严谨极了。
买好西服和领带,两人出去时,又碰到了霍司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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