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这样,今日的百户,未必就不是他日的副将总兵,这样的辉煌大道铺在每个人的面前,要是你自己还不知道踏上去的话,那就只能怪你悟性太差了。
至于悟性这个东西,很唯心,像金大大的书里面,悟性太好的,令狐冲杨过之流,能够成为绝顶高手,但是像郭靖这样傻乎乎的毫无悟性可言之人,也能睥睨天下,傲笑江湖。总之,这玩意就看人怎么去理解了。
但是对于风字营所属的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悟性,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能不能弄明白自己大人的意图,但是现在有聪明人自觉已经弄明白了,那些稍微愚钝一点的,在这些聪明人的解说下,也举得自己弄懂了。
统一了认识,那么,这次的大比武,你想不火红都不行了。每个人都火山爆一样,毫不掩饰的迸出了自己的热情,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可比一刀一枪厮杀出来的功名更为露脸,更为快捷。
面对这平壤城里这一盛况的,还大感兴趣的,还有一位既不属于平壤本地的朝鲜军兵,也不属于风字营系统的人,准确的来说,这人的身份应该是俘虏兼肉票,对了,有的人已经猜出来了,这人就是那位傻乎乎的给新城送来了四艘武装炮船来,然后自己被逮住了的下一任葡西王国远东殖民地总督,兰顿勋爵阁下。
很明显,兰顿和余风之间的协议,以及兰顿的充分配合,让他得到了相对来说比较好的待遇。余风也觉得有必要在他的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至少,他要让对方知道这一次败在自己的手里,并不是一个偶然,当然,这其中的威慑的意思,就不用再说了。
新城派来参加大比武的人员,得到了直接来自平壤的命令,将这位一直在新城好吃好喝的勋爵大人给带到了平壤,而且因为有了余风的命令,除了必要的“警卫”人员以外,基本上,勋爵大人在平壤城里,还是很自由的。
因为这份难得的自由,兰顿看到了更多的他平时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内容,先,这平壤城的高大,就已经让感叹不已了,乡下土鳖的样子显露无疑,他不是没有看到过大的城镇,里斯本也是人口超过十万的大城市,可是,和这座城市相比,简直就是一个乡下小镇和一国之都的区别。当然,爵士阁下没有到过大明的京师,以他所谓的见识,他也实在想象不出,人口超过百万的的城市,该是何等的雄伟壮观。至于在吕宋的殖民地城堡,那就不用说了,连里斯本都是乡下小镇,这殖民地城堡也就比镇上的猪圈强不了多少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些让他很是暗暗心惊的东西。军队!以他关注的重点而言,只可能是军队和军事设施,最容易引起他的主意。一队队荷枪实弹军容肃然的士兵,在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巡逻,一处处军营里传出来杀声整天的操练声,彻底让他打消了他对这个城市的一切不切实的幻想。如果说这些士兵,就是当初打败他的雇佣军的那些士兵的话,毫无疑问,即便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也就是这样的战力了。
但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团,一共是多少人,这个城市里,这样的士兵又有多少人呢?他在身边的监视护卫的人员的陪同下,大街小巷里转悠了一圈,心里暗暗做出了一个估算,即便是这样的一个城市,这样的士兵,也大约在一万五千在两万之间,而且,他没有看到王宫,很明显,这里不是这个国家的都城,那么意味着,在其他的城市,也有着这样的士兵,在都城里,还有更为精锐,装备更为夸张的士兵。
我真是疯了!想想自己当初居然想就依靠几艘武装炮船和一群招募来的雇佣军就想征服这片土地,兰顿简直就是惭愧不已,一脑袋的瀑布汗。了解得越多,他越是心惊,不是说在东方只有大明帝国才是这东方的主人的吗?这里很明显不是大明帝国的疆域。什么时候,这样的偏僻小邦,也能有这样的武力,要是东方的真实情况是这个样子的话,那么,自己就任这殖民地总督,恐怕就不是一件美差了。
神奇的东方,危险的东方!他已经决定了,如果他能够一有机会回到吕宋的话,一定要迅速将自己的所见到的,所经历的这些事情,毫无隐瞒的写信告诉自己的皇后姐姐,这些该死的家伙,居然蒙骗了皇室这么久!看无广告请到 l/1/1538/ndh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