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二十五,天气越的暖和起来。
太阳升起的时候也比往日早了,光线暖洋洋的。
地上的积雪,也开始慢慢融化了。走到哪里都是湿漉漉的,残雪一小片一小片的。
人们也不用穿着大厚棉袄,带着大厚棉帽子了,不爱出门了。
而是,经常三个一群,五个一起的,聚集在一起讨论着春耕的事情,养牲口的事情,以及县里又要举办啥活动的事情。
“娘,快走,快走,晚了就赶不上了——”
王有喜家门口,乐儿她们姐妹几人,就一个劲儿的呼喊着,让安氏和安老太太赶紧出来,她们要去县东头去看狗撵兔子大赛去!
原来,明水县每年春天天暖和的时候,明水县的郊区就会有好多的野兔子出来觅食奔跑。
(据说,这些都是从山上,或者皇家狩猎场跑出来的。那里狩猎活动少,还禁止普通人进入。那些兔子就成窝成窝的繁殖,实在太多了,就往外面跑。)
穷人们见到了,忙把自己养的狗放出去,去追兔子,撵兔子,围猎野兔子。给自家改善改善生活。
后来,有钱人见到这种事情好玩,也陆续参与了进去。
渐渐的,就形成了一种规模,也变成了一种群体性的游猎娱乐活动。
每年到这个季节,就有好些明书县的人,带着自家的野兔子去那里打围场。
那个场面,别提多热闹的,跟过节似的!
四里八乡的乡亲们,也都爱往那里赶,凑热闹。
搞得好,自己的大狗也能捉上几只,吃上野兔子肉嘞,能不去吗!
乐儿从来没见过猎狗抓兔子。在现代的时候,到处都是钢筋水泥的城市,野兔子少得可怜,哪里还有这样有意思的春游活动啊?
就极为感兴趣的,又蹦又跳的,嚷嚷着要去玩。大花小花她们这些孩子,也都是好动好热闹的,当然也都附和了。
安氏和安老太太经不住这些孩子们缠磨,就打算今天一早,带她们这些毛丫头去见见世面。
穿着灰短绒袄的安老太太,就在安氏的搀扶下,看着小孙女们笑呵呵的走了出来。
“哎呦,不用叫了,不用叫了,这不就出来了吗?”
又道:“二丫,不用搀着俺了,俺腿脚早好了。”
刚出了院子大门,安老太太就一个劲儿的推开安氏,要自己走走看。
自从她来到这里后,在这里吃的好,住的好的,还有乐儿天天给她甜甜的灵湖水喝,这腿上的冻伤啊,早好了!
腿脚也有力气了,瞧,走几步路真没问题。
“好好,那您自己走。”见安老太太这么要强,安氏也笑着松了手。
于是,一家子人就笑呵呵的有说有笑的,往县城东郊走去。
不多时,就见有好些的大人孩子的,也都往那里走,还有不少人是牵着狗的。
那些狗也很有意思。
有长毛的,有短毛的,卷毛的,有面相凶恶的,也有长得大眼睛双眼皮的漂亮狗狗,各式各样的,应有尽有。
咦,这是什么狗狗?
乐儿的眼神就落到一只蜂腰宽肩大长腿,大蒲扇耳朵的白色狗狗身上,觉得它特灵动,有精神。不免就多看了几眼。
“叔儿,你这是啥狗啊,长得这么好看?”
乐儿越瞅越觉得这条狗狗挺不错的,就笑着上前问那人。
“吓,闺女,这叫细犬,逮兔子厉害着呢!”
那汉子见有人夸他的狗好看,就喜滋滋的介绍到。
哦,细犬,细犬?
那岂不是二郎神养过的猎狗吗?
据说,这种狗特别神勇,连孙悟空都在它手里栽过大跟头呢!
好狗狗,好狗狗啊!
乐儿的眼珠当时就转了几转,就留意上这条狗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