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一惊后,乐儿再无睡意。
便缩在软榻一角慢慢的啜着茶,喝到畅快处觉得刚才的事情很有些不好意思,忙又抬头偷眼去看赵元兮。
那赵元兮似乎比赵元浩更稳重一些,脸型也不甚刚硬,属于比较柔和的那种。
笑起来,也温润如玉,阳光明亮。不笑的时候,脸色一沉,却有点冷酷决绝的感觉。
一如一个冷面郡王。
又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
干净清爽,让人忍不住回。
赵元兮却像是什么都没有生过一样,只是在软榻的另一侧,静静的倚着绣墩看书。
书页一页页的翻了过去,俩人之间的气氛却越来越微妙起来。
“乐儿,你平时喜欢玩什么?”
或许,是赵元兮现乐儿在偷瞧他,也或许是他想打破两人之间的僵局。
赵元兮就先放下书本,笑着问她。
“我——”
被赵元兮一问,乐儿还真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
按说,她就是一个吃货,喜欢鼓捣各种好吃的,好喝的,满足她难以伺候的口腹之欲。要不然,她也不会大老远的跑到魔都去做美食杂志编辑的。
或者说,她也爱钱财,喜欢以各种方式赚取钱财,看着家里金银满屋,数也数不完,她就乐不可支。
可是,这两着,似乎都很俗气,在这个清爽又美若谪仙的男子面前,又怎么好说出来呢?
“我,喜欢写字行不行?”
想了半天,乐儿还是红着脸,儒勒的把她一个还算拿得出手的本领说了出来。
不过,却把练字,说成了写字。
因为,她不确定,她那刚刚学来的那两笔毛笔字,能不能进入这个儒雅的风流郡王眼里。别在到时候写出来,让他再笑话了去。
“写字好,我也时常写的。”
赵元兮却依然在笑,像是在逗邻家小妹妹的语气。而且,还当即吩咐丫鬟摆设了文房四宝,他在硬木小几上潇潇洒洒的提笔写了一篇《洛阳赋》。
那字体就笔走游龙一般,圆滑当中又不失苍劲有力,就跟书法大师一般,让乐儿几乎看呆了。
“你也来写一个看看如何?”
一气呵成之后,赵元兮又把笔递给了乐儿,让她也即兴写上几笔。
乐儿就拿着那笔,觉得有千斤重。
艾玛,她一个拿惯硬笔的人,现在却让她用软塌塌的毛笔写字,她哪里能习惯啊?
还是在跟这个可以称之为书法大家的郡王爷前面献丑。
好在,她前世也曾经跟当中医的爷爷,学过一些毛笔书法,这两年闲着无事,也是练过一星半点儿的。倒也不是什么都不会。
而且,输人不输阵,不就是写个字而已嘛,写得不好又不会掉块肉,怕什么啊?
想到这里,乐儿就用她曾经学过的梅花小篆,写了一她最喜欢写的《沁园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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