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娥,这怎么可能?”我怎么都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个名字,顿时就惊呼了一声,就连面色一直保持平静的苏沫,也是露出了极大的诧异。
“为什么?”回过神,我们两个几乎同时问了出来。
“疯子,你在看卷宗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
“什么?”
“按照我们国家的风俗传统,孩子出生以后绝大多数都是会跟随父亲姓氏的,可在卷宗当中为什么会记载男主人姓乔,孩子却姓李呢?”
“可能是入赘吧?”虽然我忽略了这一点,但还是反驳了一句,毕竟很多地方都有着这种讲究,男人如果入赘到女方,孩子都是要跟随母亲姓氏的。
“我看不像,如果我的推测正确,李秋娥应该是带着李小虎改嫁过来的。倘若真的是这样,那么李秋娥的作案动机也就呼之欲出了。”李剑坚持着自己的判断。
“剑哥,你是说,诱这场血案的原因是李小虎?”苏沫似有所悟。
“是的。”
李剑点点头:“确切的说是乔老虎非常不喜欢这个拖油瓶,甚至在生活中经常对其加以打骂,李秋娥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萌生了杀死他的想法。”
“虽然这听起来不无道理,可案件的定性以及锁定犯罪犯罪嫌疑人都是需要充足证据链的,这种个人主观的推断并不能对证据链做出支撑。”这不是我的无力反驳,而是在阐述刑侦的严谨本质。
“你先别急着驳斥,先听我把话说完。”
李剑做出的解释如下:案现场是一室一厅一卫的房子,正对着进户门是一个小厅,进门后右手边是敞开式的厨房,直穿过小厅左转还是连着的小厅,再往里就是卧室了。厨房涂着白色乳胶漆的天花板上有十来个大小不均、呈
散射状的黑褐色圆斑点,围绕黑褐色斑点还有一圈浅灰色的晕,最大的黑褐色斑点如瓜子般大小,最小的有绿豆大。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案前不久的几天,在这间屋子里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黑褐色斑痕绝对不是喷溅的血液,因为血液经过凝固之后晕出的是暗红色,所以推断是酱油汁留下的痕迹。斑痕外围灰
色的晕,是荤油由中心向周围渗透的痕迹,所以这应该是一碗红烧肉连肉带汤汁撞击天花板所造成的。
为什么说是红烧肉而不是红烧鱼?因为从黑褐色斑点的击点形状和大小来看,红烧肉的可能性远大于红烧鱼,假如是红烧鱼的话,那在天花板上留下的酱油汁斑点的形状很容易是不规则而且痕迹面积要大的多。卷宗中记载,案的时候是初秋时节,比较符合吃红烧肉的气候。若再往前,是令人感觉闷热而浑身冒汗油腻的夏天了,相信很少人会在家烧红烧肉之类的食物。尤其是在地处南方的中南市,居家夏天一般都以清淡食物为主,况且
初秋并不是吃鱼的最好时节。
那为什么说生了激烈争执的时间是晚上呢?因为从黑褐色斑点的数量来看,这是一碗吃剩了的红烧肉,肉块不多,所以四周墙壁上并未见到褐色斑点,全部都集中在了天花板上面,很有可能是中午剩下的,亦或是从单位带回来的,所以时间只能是
晚上。
那黑褐色斑点又是怎么上到了天花板上的呢?
因为褐色斑点是从厨房深处那个角度开始近大远小所呈的漫射状,以此可以判断出力量的方向,当时乔老虎就坐在最里面的那张椅子上面,而且李秋娥是站在他对面的。
为什么说她站着而乔老虎是坐着?
因为乔老虎的身高是一米七八,假如他是站着的,面对比他矮小的李秋娥,举起碗后的用力方向是向下,酱油汁不会溅射到天花板,而是会洒在地上。话说到此,李剑沉吟了一下才对着我说道:“疯子,我曾经听小沫说过,在苏老带你的那两年,你不仅汲取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更是传承了他老人家严谨的工作作风,甚至同样研修了案件的投影构建,也就
是我们常说的案情回溯,根据我刚才所说的那些,你是否能帮我们回溯一下当晚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