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斤摊开手,道:“我昨天不是跟你说过吗,今天我就会去救胡老大,但是我必须要先知道胡老大被藏的何处。”
神父眨巴着眼睛,黯然地摇了摇头,道:“可惜我不知道。”
陈三斤笑了笑,道:“你不知道,那你可以问问上帝,上帝是无所不知的。”
神父不说话了,也许有时候上帝也不是全能的,就连神父自己也不能不承认。
“虽然上帝帮不了你,但是我可以帮你,我已经知晓了胡老大的藏身点。”陈三斤很肯定地道。
“你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神父觉得甚为不可思议。
“我自然有我的法子。”陈三斤从水瓶里面倒了一杯开水,慢慢地喝了下去。
只有陈三斤自己才知道,自己用的是什么法子,他放走了李孝顺,并不是真的只是想让他带句话给张枫而已,他已经在他的身上使用了一种无色无味的花蝶粉,这种花蝶粉,一般人根本嗅不出味道,但是陈三斤却可以修出来,而且可以跟踪这种味道追踪下去的。
这种东西比先进的跟踪仪器更加的保险,因为仪器难免会被察觉出来的,但是这种粉末却绝对令人无法觉知的。
只有能够跟踪到李孝顺的位置,那么就可以顺利地找到胡老大的。
一杯水喝下去,陈三斤感觉浑身都说不出的舒畅,他在枕头上面靠了一会之后,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墙上的钟的指针停留在三点上面。
陈三斤伸了个懒腰,道:“我要走了,神父,你还是继续诵念你的那本《圣经》吧,也许你还没有念完马太福音,胡老大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了。”
神父不说话,依旧坐在那里,双眼看着圣经上的文字。
陈三斤走到了门口,将门带上,门里传来了神父的声音:天国降临,都来悔改你们过往的无知跟罪孽吧。
陈三斤很轻蔑地道:“切,这老头,神经病。”
陈三斤在很久之前,就已经锻炼出了一种追人跟踪的本事,因为他自身就好像是一只猎豹一样,具有很敏锐的嗅觉跟视觉,可以感知到周遭的一切。
他很快就追随着花蝶粉的味道找到了李孝顺的位置,非常确切的位置,因为陈三斤已经看到了李孝顺了。
李孝顺现在已经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带着三五个人上了车,朝着一条暗巷里面开去。
陈三斤没有开车,他直接跃上了两排的大楼,到达了楼顶,在楼顶之上奔跑,这样不容易使别人现他的踪迹。
他奔跑的速度尽管不是很快,但是却有种奇特的韵律,一跃一纵之间,都非常的优美。
转了几个弯之后,陈三斤现李孝顺的车子停在了一个老屋的前面,这个老屋是那种八十年代的建筑了,院墙的大门上还贴着一副泛黄的春联,而门楣上的一张“福”字却已经掉落了大半了。
显然,这个地方经过二三十年的风吹雨打,早已经是人去楼空了。
李孝顺下了车,左右看了几眼,现没有人跟踪,才带着几个人走了进去。
这里面只有一座房屋,房屋不大,中间是客厅,左边是厨卫,右边是一个房间,但是里面一点陈设都没有了,只有空白的墙壁。
右边房间的门边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见到李孝顺来了,就点了点头,将房门打开。
李孝顺跨入了房间里面。
房间几乎是空的,除了墙角的一张草席,还有草席上面的一个人。
说他是个人,已经很勉强了,因为他已经没有了“人”的气息,看上去更像是一具木乃伊,身上连一分肉都没有了,只剩下了皮包骨头,右手背拴在了一根结实的铁链上面,铁链的铁环将他的右手牢牢的铐住,也许是挣扎的缘故,这个铁环跟他的手腕已经连成了一体,嵌进了他的肉里。
他的眼中全无生机,两只眼睛就好像是两个无敌的黑洞一样。
他现在唯一乞求的就是死亡,因为这种苦痛他已经无法再忍受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