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有点奇怪啊,陶晟莫名抬起头。
张放向帐角一个黑漆箱子一指:“知道那里面装了什么吗?”
陶晟隐约猜到一点,却只能说:“小的不知。”
“还记得郅支城地宫里的情形吧?这箱子里装的就是其中一部分。”
郅支城地宫?呃……陶晟连忙移开目光,当日他也是进入地宫的人员之一,那里面的情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甚至梦里都曾多次出现过……
“追逐财富,是人的本性,就连君子一样爱财,只是取之有道而已。”张放正色道,“陶护卫,如果给你一个选择,让你在这里待三年,然后给你一箱财宝,你会如何选选择?”
陶晟愕然,一时不知所措,喃喃道:“这、这……怎么会……少主说笑了……”
张放凝视着陶晟,安静不语,待他消化得差不多了,才继续道:“摘星城是甘都护与陈校尉应我的要求而保留的,我是这座城的主人,但我无法留在这里。所以需要派驻一人,代表我,与康居人合作,联手打造一个新城。”
陶晟吃惊地瞪大眼睛:“少主……我……”
张放语速很快,不断放出新信息轰击陶晟:“如果你愿意留下,只需三年时间,我敢保证,你可以积累下不亚于这一箱子财宝的财富——如果不够,你可以找我补足差额。”
张放说完之后,就不再多言,让陶晟慢慢消化。
陶晟离开的时候,脚底都是打漂的,与平日坚实的脚步完全不同。张放让他考虑一个晚上,不用急着回答。
是的,张放无法在这里呆太久,他必需安排一个合适的代理人。在他的扈从里,从各方面考量,勉强只有一人合适,就是陶晟。
陶氏从父辈起,就是富平侯府家人,陶晟是家生子,在这个时代,属于最忠诚可靠那一类。他们的命运,是与家主及家族共存亡的。从这一点上说,陶晟确实可以代表张放。而且在众扈从里,陶晟也是为数不多几个能写会算之人,并且性格也沉稳,思维灵活,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张放要郅支城,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有深远的考量。
陈汤灭郅支,等同于霍去病破龙城,都属斩行动。虽斩,但肢犹在,匈奴并未灭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东汉,在三国,在南北朝,匈奴人依然依然像牛皮糖一样粘在中原王朝身上,伺机搅风搅雨,甚至给汉民族带来深重灾难。
历史上这场诛远之战,使汉家天军威震西域,若能趁热打铁,以西域都护府为基地,以郅支城为支点,撬动整个西域甚至中亚,挤压匈奴人的生存空间,很有希望将匈奴人彻底逐出漠北及西域。可惜当时的汉元帝无心外事,加上国力已开始走下坡路,白白放过这大好时机,未能将这场远征之战利益最大化。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喘息之后,很快又复崛起,于东汉初年重新为患,至使丝路“三绝三通”。遂有邓禹击胡,耿恭孤守,窦固出征、班超出使……即便如此,几百年下来,匈奴人依然顽强存在,最终成为五胡之乱之恶。
匈奴人就像蝗虫,杀不绝就要驱逐,一点机会都不要给他们,稍有松懈,后患无穷。
所以,张放要以郅支城为支点,布局经营,将来时机成熟,他要将匈奴人彻底从西域赶出去。别在东方祸害,祸害西方去吧,反正你们早晚也要去的,晚去不如早去,咱助你一臂之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