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没有把张天毅放在眼里的莽汉,指着他的鼻子不屑的嘲讽道:“来,把裤子脱了给大爷看看,你毛长齐了没!”
紧接着,身后的几个人都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和他们的领一样,他们同样的没有把眼前的这个寡妇、少女、青年放在眼中。可接下来的一幕确实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张天毅像一条瘦狗迎着猛虎,却毫不畏惧。猛地向前踏了一步。藏在袖子中的右手顺势一甩,右臂袖子应声而裂。一把水果刀横着架在了莽汉的脖子上,同时屈膝用尽力气的在莽汉的小腹处一撞。
莽汉的腹部传来难以忍受的剧痛,可脖子上架着地刀让他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弯曲。这剧烈的疼痛让他的眉头深深的皱在了一起,纠结成一团。身后跟着的几个混混刚要上去围殴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崽子,就现他们的领头大哥的脖子上露出一条血线,那崽子毫不手软的把半边的刀锋压进了脖子中。毫无疑问,只要他这么的用力一划,就会要了他们大哥的性命。
鲜血顺着刀锋流下,坠落在地面上溅射开来。让人触目惊心,谁也没有想到上一刻还温文尔雅的张天毅,此时此刻龇牙咧嘴,怒目圆睁的环视着所有人冷笑道:“来,有胆量你们就上来试一试。反正我是弄死一个不亏,弄死两个赚一个。”
顾瑜瞪大了眼睛看着张天毅的背影,情不自禁的说道:“好帅。”
她不是没有见过打架,想她的高中亲眼见过的打架多了去了。可一个人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出这般豪气干云的话,那就只在电视剧中见过了。十七八的少女,情窦初开。不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爱。可骨子里,对于社会大哥类型的男人都有着倾慕。无他,女孩永远喜欢的都是群体中的强者。
与社会上金钱地位绝对一切不同,学生时代,谁有面子,谁人脉好,谁能一呼百应。那才是学生眼中的,高人一等的强者。
所以读书的妹子喜欢混混,工作的女孩爱慕老板。缘由皆是如此。
这几个混混眼瞅着今天是占不到什么便宜,也不想着把事情闹大。真要逼急了眼前这个双目猩红的小崽子,一刀杀了人。那就是谁也无法去承担的后果了。做混混的,都喜欢追求江湖的意气。是意气不是义气。
输给更强者是一种荣耀,这要是莫名其妙的被一个小崽子一刀捅死。图的什么?
至少这群混混不会觉得,自己的命就值那么十万块。
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他们的狗命就是一钱不值。
赵老爷子面不变色心不跳,靠在躺椅上悠悠然的感叹道:“过河的小卒,能搅起什么样儿的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