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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我叫沈怀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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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一碗豆腐脑,十个肉包子。”蓝天小区相邻的一间早餐店中,浑身大汗淋漓的林晨一边擦汗,一边大声喊道。

环顾一周,不大的早餐店坐满了客人,走到白领模样的青年身边,客气询问一声,得到允许后,他才坐在对方旁边。刚坐下,他貌似想起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程伯,要咸豆腐脑。”

活了二十多年,林晨印象中的豆腐脑从来都是咸辣,爽滑,入口即化,倍儿香。在天海转了一圈之后,他打开了新世界,第一次接触到甜豆腐脑。

到现在他还记得吃到甜豆腐脑时候的感觉,爽滑,甜腻,记忆中理所应当的味道被香甜气息彻底掩盖,变成另外一种……怪异的模样。

实话实说,甜豆腐脑不能说不好吃,颇有一种异域风情,却也谈不上好吃,反正吃过甜豆腐脑之后,林晨到任何一家早餐店吃饭的时候,都会特意加一句‘咸豆腐脑’,以免勾起不愿意想起的回忆。

“听声音就知道小林来了,每天十个大包子,饭量真叫人羡慕。”

听到林晨的声音,从后厨走出一位精神矍铄,穿着黄马褂的老人,手中端着一碗豆腐脑,两笼包子,边走边说道。

看到老人,林晨连忙站起来,走过去接下豆腐脑:“哟,程伯,您老今天怎么有空来店里?”

老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程伯。

林晨跟程伯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

程伯年近七十,睡眠少,每天都会在附近晨练。恰好林晨也有晨练的习惯,一来二去也混个眼熟。晨练结束来店里吃早饭的时候,他又在遇到程伯,两人一聊,才知道程伯是早餐店的老板,经营了近三十年。

程伯对林晨这位好看,懂礼貌,食量好的小伙子影响十分深刻,偶尔会跟他一起训练,一来二去,两人也算是成为了忘年交。

“嘿,猜到你小子今天要过来,特意在店里等你。”程伯笑呵呵的说道。

他这么说,林晨对面的白领青年不满意了,说道:“程伯您可真偏心,都是老主顾,您怎么没有特意等我呢。”

可以看得出来,程伯在附近的人气不低,青年看似抱怨,却有着一丝亲昵跟尊敬。

程伯也不客气,没好气的回道:“你小子属夜猫子的,晚上比白天精神,我可等不了你。”说着看了一眼饭桌,看着青年已经吃的差不多,直接说道:“你呢,吃完了就赶紧回去休息,整天加班也不怕把身体毁了。”

白领青年也不恼,揉了揉脑袋,无奈的说道:“没办法啊,最近项目多,任务重,作为老板,不以身作则怎么行。”

说完三下五除二将剩余的稀饭喝光,站了起来:“你们聊,我先回去了。”

结过账,白领青年晃晃悠悠的走出早餐店。

“都不容易啊。”看着白领青年的背影,程伯感慨了一句,接着将包子放在餐桌上,顺势坐了下来:“来,你趁热吃,尝尝味道如何。”

“程伯家包子,味道必须一绝。”林晨并不是恭维,程伯家包子皮薄馅厚,肉质鲜嫩,再加上特殊的作料,咬一口齿颊留香,吃起来鲜香可口,更重要的是,价格便宜。

拳头大小的包子只要五毛钱,一碗豆腐脑三块钱,油条一块钱一根,价格实惠到不可思议。为什么价格这么便宜?不是程伯傻,而是他根本看不上这点钱。

五年前,玉兰市房价方兴未艾的时候,程伯就在大儿子的提议下,在二儿子的支持下,以小儿子名义买了十几套房子。

十几套房子用了五百万,伴随着房价飙升,程伯的身价也跟着飞涨,到现在,当初五百万已经翻了六倍还要多,坐拥近亿身家,自然看不上早餐店这些蝇头小利。

值得注意的是,据外界传说,程伯大儿子是省厅一位小领导,二儿子在银行工作,小儿子开办了一家文化公司,规模貌似还不小。

当然,这些都是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是空穴来风还是捕风捉影,或许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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