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清风适应能力很好,很快适应了云戈式的“黑色幽默”,点点头,“这里散步氛围不错”惊悚氛围极佳,“我来溜溜,顺便找一件东西。
这次换云戈嘴角抽搐,心里冒出一股愤愤的怒火,最好他要找的东西分量够重,否则真对不起他散步之余偶遇的这群狼,人家可是为了他一个“溜溜”献出了宝贵的狼命!
知道她在担心自己,清风淡淡一笑,抬手晃了晃手里用布包着的东西,一股粘腻的血腥味从里面散出来。云戈不禁皱皱眉,向着那团血红的白绢望去,“这是什么?”
“狼胆。”只简单的两个字,他并没有说这狼胆是用来做什么的。而云戈有一定的医药常识,隐约知道狼胆是治病的良药,并未往深处想。
却越来越生气,朝着清风丢一个白眼,“疯子!”为了一颗狼胆跑来这里和一群狼玩儿?真是个十足的疯子!
她不知道清风取狼胆是为了帮自己,只觉得无法理解他这种疯狂的行为,拉着幽夜甩手而去,不想理那个“痴医”。
清风跟在后面,一身白袍似是而非,血迹,污迹斑斑却丝毫不影响他那出尘的气质,嘴角始终噙着笑意望着云戈的背影,觉得自己这一趟来得特别值。
至少他可以确定,如果自己死在这里,她会难过;说不定她知道自己是为了制解开易容术药水才主动跑来给狼凶狼弟当晚餐,会更加难过。
他喜欢她因自己而产生的所有情绪,当然除了失望和恨。
他的眼色忽地沉下去,如果她知道自己是有意接近她,恐怕她会失望的吧!
云戈走在前面又忽然想起某人受了伤,堪堪停住步子,僵硬地转过身,将微微出神的清风吓了一跳。
但他很会就风轻云淡地享受着云戈的上下打量,她的目光很认真,专注,虽然她离他还有一寸,可他就是知道她在仔细地查看着他的伤口,他甚至捕捉到了她微微皱眉的瞬间,心口顿时像塞了一朵棉花,软腻柔暖。
他双手抱胸,避开自己伤的最重的地方,打趣道:“那些狼也够倒霉的,到嘴的晚餐就被你好生生地抢走了!”
云戈扶额,这家伙还能开玩笑,把自己比喻成“晚餐”,看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配合地冷笑了两下,不想和这种身陷险境又有恃无恐的“傻子”走在一起。
将他们两人的互动看在眼里,幽夜眼色里闪过某些奇异的东西,有时候他很想和别人一样与云戈相处得和谐,至少能逗她笑一笑,可张了张嘴却仍冰着一张脸说不出一句话来。
三人各怀想法,一时间夜色很沉默,寂静。这恐怕就是俗语,三人行,必有“奸情”的最好例证。
出了凶岭,云戈打算连夜将蟒蛇皮送到帝都一家最富盛名的兵器坊。这个“最富盛名”并不是指这家兵器坊有多恢宏,多气派,多了不起而是指这家兵器坊主人脾气有多怪。
两人拐进一条极其偏僻的巷子,云戈窘了窘眉,很怀疑地看向旁边的男人:“你确定那个‘天下第一兵器坊’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