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展鹏得知自己的团丁跟丢了严武刀之后,并没有像团丁们想象中的那样脾气,张展鹏曾经离开张家外出游历过好几年,在那几年里,他当过土匪,做过保镖,也入过[***]的正规部队,只是他的心思并不在这些上面,离开家去游历的目的只是为了学到本事。在张展鹏所在的部队被曰军重兵击溃之后,他就逃回了家乡,利用张家的财力组织了秀水民团,张展鹏是被曰军给吓破了胆了,他组织民团的目的只是想自保。
在赵志他们骑马进镇子的时候,张展鹏一直低着头,只有在看罗琳的时候才抬起了头,不是张展鹏在玩什么花招显示什么做派,而是他不敢与赵志对视。他是经历过战场生死的人,对赵志身上的那种戾气非常的熟悉,就现在而言,张展鹏除了能在人数上占据优势之外,他并不能肯定自己就一定能拿下这伙来历不明的人,尤其是那伙人中领头的那个年轻人。
“二叔,咱们抓去关在山坡破屋子里的那个家伙跑出来了,刚刚进了富源”就在张展鹏低头深思的时候,一个负责盯着富源的团丁跑了回来。咣,张展鹏把手里的茶杯砸在了地上,显然这个迟来的消息令他很是生气。他本来打算是今天去审那个从富源抓来的家伙,现在倒好,人不但跑了,而且还跑去了富源,很有可能这个人和刚刚进镇子住下的那帮人有关联。
“叫些弟兄带上家伙,咱们去富源会会他们”张展鹏放下手里的铁胆,站起身从书架上取下一只手枪插到了腰间。自从他回到家乡开始,就只在秀水镇动过一次枪,只那一次就震住了前来与他抢夺民团总教头职位的那些江湖客,也为他赢的了神枪张的名号。掌控了民团之后,张展鹏就把自己的配枪放在了书架上不再碰它,而是今天他却主动带上了那支手枪,这说明张展鹏已经把赵志当做了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
一踏进富源的大厅,张展鹏就看见自己前几天抓去的那个家伙正坐在一张桌子前据案大嚼,根本就不拿自己当回事,居然连头都没有抬过一次。“坐,你要吃吗?”于大志把自己啃过的一只猪蹄扔到了张展鹏的面前,就像是在施舍一条路边的野狗一般。这个王八蛋什么也不问就抓走了自己,还把自己关在那么老远的地方,连口好饭也不管,为此,于大志是憋了一肚子的火。要不是赵志还想用张展鹏勾出那些山匪,怕是在张展鹏刚刚踏进富源的时候,于大志就用飞刀解决这个家伙了。
张展鹏左右看了看,阻止了愤怒的团丁去抓于大志,一向生意很好的富源此时就空落落的坐了两桌人,一桌是自己,另一桌是这个狂啃猪蹄的家伙。张展鹏不认为是富源生意很差,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赶走了来富源吃饭的人,又或者是那些来吃饭的人都害怕了,他们自己离开了。张展鹏选择了相信后者,原因就是坐在自己旁边大啃猪蹄的家伙,秀水镇的人都知道自己刚抓了这个人,可是这家伙突然冒出来坐在富源的大厅里,那架势一看就是来找事的,那些客人焉能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