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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三匹龙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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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这种东西的确可以用来提升温度,古代经常有谁谁谁练剑不成,把老婆孩子扔进了炉膛,然后火苗大涨,炼成宝剑的传说,其本质就是利用了油脂升温,不过扔老婆扔孩子是不对的,扔头猪进去其实效果是一样的。

不过三千度和四千度都不太够,三千度只比普通烟火高一点而,而四千度还达不到地火,也就说火山岩浆的五千度。

“对了,”老瞎子突然想起一事,“夷人洞葬,在其祖坟所在的山洞里有一盏长明灯,出的是紫色光亮。”

“紫色?”吴中元隐约看到了希望,练气之人随着灵气修为的提升,灵气颜色会产生变化,由低到高分别呈红,蓝,紫三色九等,对光谱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火焰的颜色也是这样,紫色的火光只会在七千度以上才会出现。

“那时我还不曾瞎眼,看的真切,确是紫色。”老瞎子说道。

“紫色。”吴中元兴奋搓手,巫师作法召驭的雷电温度并不高,天然形成的雷电温度才能达到八千度左右,紫色的火光是七千度,比天火雷电低不了多少,如果能弄些这种油脂回来,就没必要把黎大寿送去海南岛了,雷电这东西不可控制,往哪儿劈也没个准儿,可别没劈中陨铁倒把黎大寿劈死了。

“你想作甚?”老瞎子笑问,“那可是夷人祖坟,难不成你想灭了人家的长明灯?”

“那倒不会,我只是在想若是可以,不妨换些回来。”吴中元讪笑。

老瞎子摇头,“夷人用来祭祖的油脂当是取自某种罕见的蛟龙,很是稀有,怕是不会轻易交换。”

见吴中元面有忧色,老二自一旁插嘴,“不换?不换就偷。”

听得老二言语,吴中元皱眉看它。

见吴中元皱眉,老二急忙说道,“大哥,这事儿不用你动手,我去。”

吴中元哭笑不得,“谁都知道你现在跟了我,你偷跟我偷有什么区别?到最后还不得把账算到我的头上?”

“我们不需露面,自地下挖洞进去。”老二坏笑。

“有些缺德。”老瞎子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语气和表情都说明他并不反对老二这么做。

吴中元笑而不语,缺德是肯定缺德,但把黎大寿送到海岛上冒着被雷劈死的危险打造兵器更缺德。

见三人无形之中达成了默契,姜南无奈的叹了口气,她是牛族二贵人,光明磊落,对于这种“鸡鸣狗盗”的行为从内心深处是很排斥的。

吴中元看到姜南在叹气,却也只装看不到,做人不能没有底线,但也没必要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谁这辈子还不干点儿坏事儿,只要不是损人利己就没必要耿耿于怀。退一步说就算是偷,也是为了天下百姓而偷,他可是为人类的生死存亡而战,没个趁手的兵器怎么能行。再退一步说,什么长明灯,都属于封建迷信,用蛟油给死人点灯属于战略物资的严重浪费。

入更时分,一行人离开中土进入北疆地界,中土和北疆有明显的分界线,进入北疆之后树木明显减少。

南面的朱雀,西面的白虎吴中元都见过了,此番往北疆来,应该去见见玄武。

玄武所镇守的区域位于饮马河的下游,是一处黑水水潭,与饮马河的河水并不相接,但循着饮马河往下游走,就能找到那处水潭。

不过他们此行是往马族去,去见玄武有些绕路。

就在吴中元犹豫是先去马族还是先去见玄武之时,姜南突然抬手北指,“你看。”

吴中元闻声抬头,循着姜南所指向北望去,只见北面天际出现了几道黑影,由于距离尚远,看不真切,甚至连黑影都算不上,只是几个黑点儿。

众人目前正处于树林的边缘,为保安全,吴中元便授意众人退进了树林。

北方出现的几个黑点儿移动的速度非常快,片刻过后便到得十里之外,到得此时,吴中元终于看清了来的是什么,是人,是三个骑着马的人,为的一人是个披挂深紫披风的高大妇人,骑的是匹怒睛黑马,黑马身形健硕,龙肌矫健,狂奔之际脚下生云。后面的二人披挂的是紫色披风,骑的是两匹乌骓大马,这两匹也不是寻常之物,亦是踏云龙驹。

这三人吴中元都认识,都是熊族勇士,为的一人正是熊族勇士的头领吴君月,此人不久之前曾经驰援大夼,驱逐入侵之敌之后可能没有回返有熊,而是顺路北上去了马族。

待得三匹龙驹飞驰南下,不见了踪影,老二看向吴中元,“大哥,咱还去马族吗?”

“还去个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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