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传天雄这么一说,阿都脸上不由得浮起一丝得意之情。
读报其实只是他打小养成的习惯,再没想到,能在报纸上看到王为的报道,就此识破了王二哥的身份,想想还真有点后怕。
这个姓王的禁毒大队长还真特么是个人物,演戏演得惟妙惟肖,连阿都这样的老江湖都差点打了眼,被他瞒过去了。
那浑身痞气,真像是街面上混混出身的。
要不是《边城日报》上刊登了王为的侧面照,阿都也断然不会将这个一年多时间两次荣立一等功的英雄警察和自己见过的痞里痞气的王二哥联系起来。
充其量就是重名罢了。
实在两者之间差得有点远。
倘若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真上了他的当,在他面前朝了相,泄露了自己才是团伙老大的身份,只怕这会儿,自己已经被关在边城市公安局的看守所里吃牢饭了。
这姓王的一看就不是个善茬,估计不会跟自己讲什么“文明执法”那一套。
阿都虽然没有被抓进去过,但对看守所的情况也知道得相当清楚,那些缉毒警对毒贩从来都不客气,尤其是对贩毒团伙的头目,更是各种手段都会用上去。
对一个死人,有什么客气好讲的?
到目前为止,阿都还从未听说过,有哪个贩毒团伙的犯被抓住之后,是能活着走出监狱的——百分之百挨枪子!
不算用什么手段,也都是为了破案,公安的领导,通常都不会管的。
但是现在,情况刚好反转过来了。
你小子还真敢带一个“小情人”就往北庭跑啊?
尽管阿都并不能确定程雪就是王为的女朋友,却不妨碍他这么龌龊地假设。
归根结底,他就是个罪该万死的毒品贩子,难道还是什么高雅人士了?心中所想,无非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这一点,绝不因为他喜欢读报看书就改变。
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好,既然你敢送上门来,那都哥我自然就不会跟你讲客气了,不管是人还是货,统统笑纳。
在充当马仔亲自验过货之后,都哥相当满意。
还是高纯度的四号海洛因,品质比上次那批货一点不差,肯定还是能卖出最好的价钱。就是数量只有二十公斤,不能不让人略感遗憾。
但阿都也不敢过为己甚。
不管怎么说,眼下是在边城,在王为的地盘上,主动权掌握在王为手里。
这家伙确实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可是万一他脑子里那根弦搭错了,突然决定先把他们几个抓起来再说,那就不好玩了。
毕竟传天雄假扮的老大还是很像模像样的,王为肯定信了。
要是王为觉得火候已到,先把他们抓起来,阿都可不觉得老克和传天雄会守口如瓶,不把他供出来。贩毒团伙里的所谓兄弟,还真不那么靠得住。
生死关头,亲兄弟都未必靠得住!
能够早一日离开边城就早一日安全。
等到了北庭,还怕这两个家伙飞上天去?
老实说,尽管《边城日报》将王为夸成了一朵花,说得他多厉害多厉害,凭直觉,阿都就知道报纸是在吹牛。
明摆着的,王为就那么一点年纪,二十来岁,报纸上也说了,二十岁出头,刚刚从天南警察学校毕业不到两年时间。
满打满算,他从警的时间也不超过两年,纵算机缘巧合,破了几个案子,经验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比起那些从警一二十年的老警察差得远。
至少老警察就不会这么冒险。
带一个同样年轻得不像话的女警,就敢长途跋涉几千里,“深入虎穴”。
阿都自己的年纪也不算太大,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不过在他看来,自己早已是身经百战的老江湖,绝不是王为这样的菜鸟可比的。
这一点,从程雪身上也可以得到佐证。
尽管这个年轻女警自始至终都板着脸,装出一副冷若冰霜,酷到没朋友的样子,但阿都还是从她脸上看到了隐藏得很好的兴奋之情。
能不兴奋吗?
她一个边城的女警,也不知道参加工作有没有超过三年,就深入虎穴,把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北庭贩毒团伙一网打尽,立下大功,那是多大的荣耀?
这一仗打完,她回来就得立功升级吧?
前提是她还能回得来!
这么好看的脸蛋,这么火辣的身材,过几天就归自己享用了,想想都有点激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