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听过这么干净又有质感的声音,即便他是在冷漠的赶我走,我也觉得暖洋洋。
我从被窝里钻出小脑袋,看到了说话的少年,他居高临下站在我的床前,满脸鄙夷望着我,他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全都写在脸上。
可他长的真好看,高高瘦瘦,肤色白皙,五官青涩但却每一个线条都如同上帝的精心雕琢。
他冷冰冰的望着我,不屑的冷哼一声:“乡巴佬!土包子!”
他骂我,瞧不起我。我知道我面黄肌瘦,皮包骨头,明明已经十岁了却还没有长个头,一看就是个不讨人喜欢又没见过世面的讨债鬼。
但至少他不会动手打我,至少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生。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唐莫宁,我在的地方不是天堂,我也没有死,是他的叔叔唐富贵救了我。
在我昏倒之后,那辆疾驰的轿车硬生生的刹车在我面前,车主唐富贵把我捡了回来,我了高烧,受伤的耳朵感染了,经历了一场鬼门关才被救回来,唐富贵把我带到了广州,把我带到了他的家里。
从此,我把唐富贵当成了救命恩人,他是我见过的对我最好的人,可从未想过,正是因为唐富贵,我走向了另一段诡秘又痛苦的人生。
他把我带回去的目的,不是看我可怜,而是想要把我当成他的玩具,好任他为所欲为。
唐富贵大约有三十多岁,他长得就像年画上的大明星,他很高,很健壮,一身肌肉衬得整个人高大魁梧,满脸胡渣,他把我和唐莫宁叫到客厅,然后问我从哪里来,家里还有什么人没有。
我自卑的低着头,手揪紧身上的新棉衣,小声道:“我不知道。”
我选择逃避,选择忘记过去,只有这样我才能留下来,才不会被他们捉回去给陆沉偿命。
唐莫宁冷嗤一声,长手长脚懒散的靠在沙上,“装……别以为你装不知道你就能留下来。”
“唐莫宁!不准你胡说八道!”唐富贵凝眉警告他,然后转身安慰我:“小姑娘,既然你没地方去以后就跟着叔叔还是哥哥一起过好不好?我就缺一个女儿……”
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拼命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