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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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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是个大染缸,置身其中之人会不知不觉变了颜色。为官十余载,潘成栋早已不是当年蟾宫折桂时意气风的书生,周旋于盘根错节的各方关系中,很多时候他也会做出妥协。

识时务者为俊杰,十余年来他在官场左右逢源、步步高升。尽管飞黄腾达,于内心深处,他始终是年幼时那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凭着一口气侥幸拜墨大儒为师的贫寒学子。

亲身经历过,他深知这世道于贫寒学子来说有多难。富贵人家子弟有无数条路可以位居人上人,可贫寒学子想后来居上,只有科举这一条路可以走。

科举,是他绝不能碰触的底线。

无论如他怎么都没想到,在他眼皮子底下,竟会被这样一位欺世盗名之辈夺得榜。

“夺了你生员资格!”

震怒之下他几乎是从胸腔中吼出这几个字。带着颤音的愤怒之言响彻码头,传到台上台下每一个人的耳中。

怎么会这样!

宋钦文先傻了,从记事起他做得最多的事便是读书。而他也的确有这方面的天赋:一岁能言、三岁能文、七岁所做诗作便得顾山长赞誉,十四五岁便早早考中秀才。自幼他便知道,自己要好好读书,将来靠科举步入仕途。

明明一切都好好的,去岁他顺利拔得头筹、考取生员,只待半月后乡试过后,来年开春便可入京,进贡院参加大夏最后的科举。

为了这一刻,他足足准备了十余年。临近乡试他更是不敢有丝毫懈怠,两耳不闻窗外事,每日不到五更便起床苦读。就这几日辛苦,他裤腰都肥了两圈,原本合身的衣袍这会穿在身上更显空空荡荡,他努力程度可见一斑。

可如今知州大人一句话,却让他万般努力悉数化为泡影。

难以接受之下,他身形剧烈晃动,最终扶着栏杆缓缓蹲在地上。想说些什么,张口却不出一点声音。

不仅是他,听到此言高台下来吃流水席的青城百姓也万分惊讶。

宋钦文是谁,那可是青城方圆百里内有名的才子。自打他入青林书院后,男学榜的位置就再没变过。去岁考秀才他拔得头筹后,更是大大地给青城争了一回脸。民间纷纷传闻,说他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

这样一位才子将来入京赶考肯定是十拿九稳,正因如此,不少人对杨氏多有恭维。见面便夸宋钦文,言谈间尽是生了这么个好儿子,杨氏日后便等着做老封君享福。

不仅恭维杨氏,不少嫁到青城的大姑娘小媳妇回娘家时,也常提及宋钦文:“我们青城有个大才子,那可是我婆家人看着长大的,彼此关系近着那。”

可世间之人向来是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先前宋钦文好时,提起他众人皆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恨不得跟他沾上点关系也好脸上有光。如今眼见他被夺去生员资格,科举无望,众人口风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仁慈点的这会满心感慨:“乡试前不好好在家安心温书,非得跟着那黑心肝的沈家姑娘搅这趟浑水,把自己也赔进去了吧。”

“可不食,杨氏还一门心思盼着做老封君。平日那派头拿得,儿子还没做官呢,尾巴都翘上天,活像自己已经成人上人了。”这是先前恭维过杨氏的一位妇人。

“说起杨氏,她不是前不久还带姑娘到胡家门前搅事。胡家可是皇商,在官老爷面前肯定说得上话。要没那一出,两家是亲戚,胡老爷说和说和,指不定这事能算了。现在一家子把人得罪个彻底,连这条路也给堵上了。”

“这能怪杨氏?你没看他先前护着那狐狸精的做派,杨氏那天大张旗鼓还饰不也是为了他乡试。依我看官老爷说得没错,他就是个是非不分的,那么多书不知道读哪儿去了。”

“读狗肚子里去了呗。”

不知是谁适时地补上这么一句,男女老幼几乎坐满的流水席中出哄笑声,一扫方才沉闷气氛。

流水席后面,停泊在鉴湖码头旁的一艘不起眼的画舫内,平王高居主位,左侧平头案后跪坐着沈金山,右侧则是坐着一位身形颇为健壮的中年男子。男子方脸狮鼻,左侧脸颊上一溜不起眼的肉色疤痕,更为他面貌增添了几分杀伐之气。不同于沈金山小心翼翼地跪坐,此刻他随意地倚在船舱内壁上,二郎腿翘起,如船般大小的皂靴搭在平头案上,闭目养神不知在想什么。

先是丫鬟捣乱、再是沈墨慈被拆穿,然后知州潘成栋赶到……

不利的消息纷至沓来,当小厮声音再次敲响时,平王眉头已经拧成个疙瘩。

“好事还是坏事?”

“这……”

小厮迟疑间平王已经意识到了,拿起桌案上茶盏,他朝外狠狠丢去,“滚!都给我滚!”

茶盏砸偏径直向右边落去,闭目养神的吴有良若有所觉,伸手准确接住,与此同时他终于睁开眼。

“王爷这便急了?”

不仅是平王,这下连沈金山都停止折磨他头顶稀稀拉拉的那几根毛,面露急切地看过去。

“眼下情况对我等十分不利。”

沈金山本已计划好,将庶长女贴身大丫鬟扔出去顶罪,再由她出面致歉,过后自己再亲自露面表明诚意。整个沈家姿态放低,到时不管那九尾老狐狸相不相信,青城百姓总会相信。

他知道胡家趁拜师仪式大摆流水席,是想把当日之事闹得人尽皆知。他阻挡不了胡家,只能顺水推舟,借胡家搭起来的台子将沈家洗干净。虽然推出大丫鬟去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嫌疑,但总比自家姑娘背着这等名声要好。

这等移花接木的手段他向来驾轻就熟,等名声洗得差不多后,过几日他会打着“再行致歉”的口号登胡家门,顺便将最后一步棋——吴同知给亮出来。

青城三面环山一面照水,丝绸运输皆靠水路,而水路正是由吴同知掌管,但从这点看他掌控青城所有绸缎商的命脉。因阿慈与平王的关系,他搭上了吴同知这条线,自然有叫板胡九龄的资本。

而只要两家合作起来,他可动手的地方便多了,到时甚至让胡九龄身异处也不是什么难事。胡家那等绝户人家,下面只有个丫头片子,上下全靠胡九龄一人支撑。他一死胡家势必分崩离析,到时他便可趁机收拢胡家势力,而后借机一统青城绸市。胡沈两家相争百年,那时也能彻底画上句话。

这便是沈金山的全盘计划,在这其中,平王与吴同知皆是他手里的刀。本来今日之事安排得好好地,可没想到到头来却被一个丫鬟搅和乱了。更没想到的是,潘知州竟然亲自到来。

官大一级压死人,潘知州,那就是吴同知头顶的那片天。想到这沈金山如斗败的公鸡,捋着头顶那几根毛愁到不行,直到吴同知开口。

吴同知也有后台,指不定能有什么良方,想到这他重新恢复信心。

“同知大人可有良策?”

“法子倒是有……”

吴有良顿住。方才他将沈金山眼中算计看得一清二楚,不止沈金山,今日坐在船舱中的三人皆是各有算盘。

平王自不必说,太上皇复辟愿景几乎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沈金山更简单,他只为胡家那点产业。而他,则是为了远在西北的广平候。

一手将他从目不识丁的西北军底层军汉,提拔为如今江南富庶之地手握实权的同知,侯爷知遇之恩他这辈子都不敢忘。如今侯爷需要军饷,就算肝脑涂地他也得弄周全。

目光透过画舫窗棱看向码头上高台,巍峨的高台之上那抹玄衣格外醒目。与朝廷所派钦差的光明正大不同,他必须得躲在暗处,最起码不能被人抓住把柄。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明着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身处西北军时,半路截胡的事他没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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