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天过去,肖灵被害一案按法定的程序也在一步步往前推进着。
鉴于本案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和案情的严重性,检查院是正式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并将相关调查结果和证据提交到了法院。法院在接到和审查完公诉书相关事项后,决定受理该案。不久向公诉方和被告方、被害人代理诉讼人下了开庭通知书。
一周后,就是正式开审的日子了。采月既害怕这个日子的到来,又盼望着这个日子的到来。
在煎熬中,这个日子不紧不慢地来到了。
庭审现场,采月以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坐于诉讼代理人宋成的身旁,旁边另一张桌子坐着的是公诉人。对面是萧天的辩护律师朱聪。
谁能想到曾经的队友现在却在法庭上坐于彼此的对面,朱聪很是难过地看了一眼采月。
当萧天以被告的身份被法警带至被告席时,他先看向的就是站于离她只有五米多远的采月。四目相对时,又有谁能真正知道他们心中在想些什么。
萧天并未如大多数被告那样穿着号衣戴着手铐。肖灵过世已经整整三个月时间,现在已是六月,天气已很热,萧天却非常罕见地穿了一件白色的修身长袖衬衫出席这次的庭审。
在采月的印象里,这是除了她第一次到萧天别墅的那个早晨看到他弹琴外,第二次看见他穿白色的衣服。白色代表纯洁和圣洁,他是在用这个举动申明他的无辜吗?
而且萧天衬衫的袖口处别着的,正是她去年冬夜逛街时为他买的蓝宝石袖扣。
仅仅只是一眼,一股酸楚就迅速漫上了采月的心头。她立刻按下了心头的悸动,不再看萧天。
庭审的第一项内容是宣读庭审纪律和控辩双方的权利。采月可以感觉到,在书记员大声地宣读时,萧天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的身上。直到书记员宣读完毕,萧天暂时被带离庭审现场,采月才暂时地不用再因为他的目光而紧张和焦虑。
然**审正式开始。
前半部分进行得很顺利。吴芳面对公诉人举证的50万来源不明的巨款,无法自圆其说后,因为内疚和强大的心理压力,对自己收受他人钱财而换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一名从犯、云天集团保安公司名下张姓保安,承认自己将50万现金亲自交至了吴芳手中。但他声称自己是因为只有4岁的女儿受到不明男子的胁迫,他因为担心女儿被歹人伤害才不得不接受了对方的指令。
而且送完这50万现金后,对方也再未找过他,他怕对方报复,所以想息事宁人就没有报警。他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有这么严重。
庭审的后半部分才是真正对萧天的审问。
萧天表示自己对一切一无所知。他没有买凶杀害自己的义母,并表示他一直为义母的身故而伤心。
朱聪对公诉方给出的证据一一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一、人的耳朵对声音的分辨能力并不如人自己想像中的强。他现场播放了两段听起来和萧天的声音几乎一样的男声录音,让吴英分辩哪一个是给她电话的男人的声音,结果吴英表示声音太像,无法分辨。朱聪现场让声源的主人出庭,两人都不是萧天。这种现场的有力的举证证明,只听声音录音,没有专业音频分辩器的甄别,人耳根本无法准确地辨识声音真正的主人。
二、那名张姓保安并不能指认是萧天让他去送那50万元的。他只知道那天他妻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没有接到女儿。两夫妇正着急上火时突然接到一个男人电话,告诉他们女儿在他手上,还让他们听了女儿在一旁说话的声音。然后男人就直接要求张姓保安到某个地点提上那只装有50万现金的提箱去交给吴英。之后女儿顺利回家。从头至尾,他们都没有真正见到给他们下命令的男子。
三、如果这件事是萧天所为,他不会愚蠢到让自己名下公司的保安去做这件事。
四、案件中那最重要的50万元至今无法证明是萧天所付。当天张姓保安的确为公司押运过50万元巨款,但款项并非用于吴芳。在法庭的强烈要求下,萧天承认那笔款项的确是下属公司用于贿赂之用,并提交了被贿赂官员的真实姓名。这个属于另案处理,而且萧天身为集团董事长,对50万元的支出不可能做到笔笔清楚。
五、萧天不具备足够的杀人动机。仅仅因为肖灵反对女儿与他在一起,这根本不构成要致人死亡的强烈动机。何况萧天并不是一个有心理隐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