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趣书吧

繁体版 简体版
365趣书吧 > 我不是野人 > 第二十七章大会

第二十七章大会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第二十七章大会

夸父虽然吃过人,他却是云川在这里见过的人中,最像后世人的一个人形活物。

虽然用自己的血来养育孩子显得很变态,可是呢,云川听过罗马人一些更变态的传闻,人家用男人的生命精华在喂养孩子,据说这样可以让孩子更加的强壮。

总之,这都是浓浓的父爱,孩子接不接受无所谓,重点是他们的父亲确实付出了。

所以,爱孩子是应该的,人类进化了很多年之后才知道如何把这种爱用在正确。

夸父吃了云川烤的鱼,立刻就爱上了这座岛,爱上了这里的人,也心甘情愿的接受云川的驱使。

他不仅仅迷上了烤鱼,更喜欢云川用砂锅炖出来各种汤水,所以,这个夸父就信誓旦旦的表示臣服云川。

夸父夸张的表现,在云川眼中就是一种最朴素的骗术罢了,他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希望借助云川的手艺把他的儿子养活。

夸父看的出来,这个不到一岁的孩子,留在云川手里,才能有大概率活下去。

对这样的关系,云川大致是满意的,相互利用其实才是人类生活中最正常的一种关系。

桃花岛上的人太少了,三十几个人的族群是经不起大风浪的,他希望有了夸父这个猛将之后,能开始扩大自己的领地与统治人口。

一座孤独的岛屿是不能建立一个国度或者王朝的。云川希望能把对面竹林里的两头大象撵走,希望在那里安置更多的族人,如果能出现一些自然村落就再好不过了。

云川把开疆拓土,收拢人口的重任交给了阿布,具体由夸父来实施。

阿布把斧头藏在身上,对于夸父他提防的厉害,他晚上总是睡不着,总觉得那个夸父会在半夜慢慢爬起来,把他们这些人的脖子拗断,然后再涂抹上盐,腌制之后慢慢吃。

所以,在听到云川准备派他跟夸父出去捉人的时候,对云川的安排很满意。

夸父看着孩子在云川怀里愉快的跳跃着,扭头就出了红宫,带着阿布等四个少年,乘坐一个大竹筏离开了桃花岛。

猛将的用处就是这样的,不能放在领的身边,要让他时时刻刻动起来,唯有这样,才能把猛将的作用最大化,同时,也可以让猛将在永无止境的战斗中死掉。

在筚路蓝缕的创业生涯中,最重要的是活着。

为了这个目标云川活得非常谨慎。

晚上的时候猛将,猛士们回来了,他们的收获非常的丰富,一个五十多人的部落自愿搬来岛上居住。

这是一个不错的部落,主要是因为他们是一个纯粹的以农耕,采集为主要活命手段的部族。

这种部落的战力一般都很弱,如果他们能狩猎的话,绝对不会在这里种庄稼。

听阿布说,当夸父出现在这些人的面前的时候,他们并不惊慌,而是很干脆的从族群里找到一个长得最肥的人献给了夸父。

为了让夸父满意,他们甚至弄死了这个肥人,分成几大块装在箩筐里,好方便夸父带走。

云川听了经过之后,觉得这些人很适合当奴隶,不知道反抗,只一味的讨好敌人,这样的人呢是最好的奴隶,他们甚至是最好的奴隶种子,只要给他们一个平静的生活,他们就能繁衍出一大批合适的小奴隶。

为此,这些人上了岛之后,迎接他们的就是一通臭揍,之所以揍他们是为让他们感到害怕,诱他们心底最深处的恐惧感,最终让他们想不起反抗。

果然,打过他们之后,这些人就表现得非常听话,即便是不准他们进入红宫睡觉,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最后围着红宫,躺在墙根上度过了他们在桃花岛上的第一个夜晚。

事情总会生偏差。

就在云川给这些人吃灰烬地捡回来的肉食的时候,他们立刻就变成了狼。

云川,阿布,以及六个母族带来的伙伴们已经进化的高级了一些,他们也喜欢上了喝小米粥,豆子粥,高粱粥,只是还要添加一些肉食,不像云川,早就放弃了吃肉,他宁愿吃草也不愿意吃那些粗制滥造的肉。

夸父对此嗤之以鼻,勇猛的给自己儿子喂肉糜,还说夸父族的孩子都是这么养大的。

孩子自然不听他的,他不喜欢吃肉糜,一口都不吃,只对云川瓦罐里的米汤感兴趣。

这孩子明显不是这个夸父的,孩子的双眼皮很明显,黑黑的眼珠子,黑头,而夸父尽管眼睛很大,却是单眼皮,眼珠是黄褐色,头卷曲而浓密,可惜颜色是黑中带黄。

这样的父亲要是能生出这样的孩子那才是见鬼了。

当然,云川当然不会告诉他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夸父为什么会离开族人流浪,这中间一定有一段离奇的故事。

夸父族人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们由于战力强大的缘故,虽然选择跟族人住在一起却比较分散,喜欢独居。

这是有道理的,就像老虎,狮子这些猛兽也因为战力强大的缘故,一般也是独居,不成群。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