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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 奇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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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越来越来冷,一阵阵呼啸着将那点仅有的温度也给吹跑了。塞外的夜本来就是极冷的,何况现在又正值隆冬,太阳一落山,荒郊野外便是个冰窟窿,谁都不愿在哪儿多待片刻。

西上“迎驾”的车队现在早早围成了个圈,圈子里边是骡马和几个临时搭建起来的蒙古包。这种用毛毡搭起来的帐篷是口外最好的避寒工具,外面天寒地冻的,里面生着炉子暖和得好似盛夏。

吴重、金溥信和一个面貌清癯的老者现在围坐在火炉边,一边品着香茗,一边控诉着乱臣贼子还有中华民国。全然不顾外面还有一营民国的大兵在帮他们保驾。

老者一脸的泪痕,好像是刚刚哭过,也可能是在眼睛上抹了花椒油,反正吴重那副对美食特别敏感的鼻子闻到那么一丝的花椒香味。老人用袖子抹了抹眼睛,冲两个年轻人拱拱手,叹口气:“我朝圣圣相承,自当传诸久远而不替……如今社稷摧崩,天子蒙尘,我等做臣子的,实在是有愧圣恩呐!”

金溥信嗨了一声,笑道:“得了得了,现在大清朝早就没有了,已经是天子不是天子,臣工不是臣工,百姓,呃,老百姓倒还是百姓。总之一切都已经变了天了,郑中堂(有挖苦之嫌),您也就节哀顺变吧。这次能把咱万岁爷赎回来,以后还是搬去天津租界里吧,这燕京城是非太多了。”

这姓郑的老头名孝胥,是著名的遗老,在前清当过按察使、布政使之类的官。现在是“总理内务府大臣”,所以金溥信称他为“郑中堂”。

郑孝胥听了金溥信的话,沉默了良久,忽又咳嗽了一声,捋捋胡子正色道:“贝子爷,天子终究是天子,我等终究是天子之臣,这个是永远都改变不了的。而且……”郑孝胥瞥了一眼做昏昏欲睡样的胖子吴重,又接着说:“天子自幼长在深宫,虽然天资是极聪颖的,不过终究是少了些历练,这次虽然是受了些屈辱,但是必将能有所增益,将来或可以担当大任的。”

“大任?”金溥信抿了口香茶,仍旧是叹气:“如今这民国当大任的都是这个。”他用手掌摆出个手枪的样子,又道:“没有枪杆子一切都是空谈。”

“贝子爷怎么知道万岁爷没有枪杆子呢?”郑孝胥抬起头似笑非笑地望着金溥信。

金溥信闻言一愣,随即还是摇头:“没用,枪杆子要握在万岁爷手里那才叫万岁爷的枪杆子,靠你们那有到处撒钱买来的所谓‘忠心’一毛钱都不值,真的事到临头谁肯替万岁爷挺身而出?就比如这次,还是得花钱赎人。”

郑孝胥微微一笑,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山羊胡,笑道:“贝子爷的见识倒是不凡呢!其实要掌握枪杆子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这带兵毕竟是个苦差事。”

“苦?”金溥信一下子乐出了声:“老中堂啊,您老还当现在是宣统年呢?现在咱旗人什么苦都吃过一茬了。您别看我这身行头就当我纨绔,那是我不能在gcd面前掉分!平曰里我也就是个跑街的小经理,这位吴少爷才是商号的少主。您要真有那枪杆子的路子,我马上辞了差事跟您走,这一百多斤豁出去了,咱也搏个师长、旅长的干干!”

“贝子爷可是当真?”郑孝胥微微点头,手里握着茶盏。不知道为什么,一双红肿的眼睛里突然也冒出了几分期待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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