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阳和那位送快递的小伙子换了衣服,出门的时候压低了帽檐,等候在酒店外面的影迷和记者们居然都没有识破。送快递的人在生活中随处都可以见到,大家对这类角色都已经习以为常,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送快递的家伙的怪异之处。
路边一个小女孩好奇拉住自己的母亲,奶声奶气的问道:“妈妈,为什么那个送快递的叔叔会打车,他们不都是骑摩托的吗?”
“可能是他的摩托车坏了,而他又急着要把快递送到客户的手上,不按时送到,老板会扣他薪水的。”母亲蹲下身子,耐心的解释说。
小女孩手一指,“可那位叔叔为什么又骑着送快递的摩托?”
小女孩的母亲眼睁睁看着女儿所指的那个家伙骑着摩托从自己面前驶过:“这个……”
女孩小手一拍:“我知道了,刚才那位打车的叔叔抢了送快递那位叔叔的衣服,然后这位骑着摩托去追他!”
母亲好奇的问:“那你是怎么想到的呀?”
小女孩仰着头:“因为电影都是这么演的!”
————林明阳打车来到约定地点的时候,凯特已经等在了那里。林明阳在她面前故意晃悠了一圈,总算引起了凯特的注意。
凯特感觉那个老在自己面前晃悠的家伙很眼熟,然后试探姓的喊了一句:“felix?”
林明阳太高帽檐,冲一脸惊讶的凯特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自己走进了旁边的一家服装店。几分钟之后,他就换了一身行头出现在凯特的面前,脸上还多出了一副墨镜。
林明阳拉着凯特的手正准备离开,身后那家服装店的工作人员却匆匆忙忙地追了出来。
他气喘吁吁的跑到林明阳面前,手里还提着一个纸袋:“先生,您换下的衣服落下了!”
林明阳刚才光顾着付账,把这事给忘了,但他并没有说伸手去接那袋衣服,而是很客气的朝那位工作人员笑了笑:“这衣服是我向一位朋友借来的,麻烦您帮我按照这个地址给他寄回去好吗?”他一边说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裤包,里面就只装着一张银行卡,身旁善解人意的凯特连忙从自己的钱夹里拿出了一张1000块面值的港币,递给了过来。
朝凯特赧颜一笑,林明阳转手就把那张千元港钞作为小费递给那位服装店的工作人员。
林明阳这身行头加起来总共花了近8万元港币,可刚才刷卡的时候他连账单都没有细看就在上面草草签名,这时候又拿出这么多的小费,那位服装店的工作人员自知今天遇到了金主,对方现在说什么他都点头答应。
林明阳手上没有现成的笔和纸,这位服装店的工作人员自己带着笔,他把林明阳说的地址记在了自己的手掌心上,并承诺一定会把衣服寄回去。
向他表示感谢之后,林明阳和凯特这才转身离开。
香港所有的记者都认为林明阳这时候正待在酒店里,没有人会想到他这个时候会和凯特在香港的大街上十指紧扣,宛若情侣一般悠闲的逛着街。
凯特亲自帮林明阳挑选了一身酒会上穿的衣服,付款之后,林明阳让店员帮他把衣服直接送回酒店,他自己则和凯特找了个咖啡馆小坐了片刻。因为凯特在酒会前还有一个时尚代言活动,两人不得不暂时分别。
林明阳回到酒店的时候,等在这边的影迷基本已经散去,只剩下那些还在蹲点守候的记者。一个不留神,林明阳就被他们给围住了。
和凯特“约会”归来,林明阳这时候的心情不错,所以破例回答了几个记者的提问。
“您这次到香港来,除了为《功夫之王》做宣传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目的?”记者们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一上来的提问就意有所指。
“我知道香港这边又很多好玩的地方,所以顺便就过来旅游咯!”林明阳开了个玩笑,试图转移话题,但这帮香港记者们并不上当,依旧紧紧的咬住这个问题不放,非要从林明阳嘴里挖出点实质姓的东西才肯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