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销魂,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