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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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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封信里。文笙写的是《大学》。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而王十三的这个问题,正出自这里。

她目光渐转柔和。同王十三道:“我还没有多谢你,多亏你离开兰城的时候高抬贵手,放过了厉建章、孔安他们。”

文笙如此郑重。到叫王十三颇觉不自在:“这算什么,小事一桩。不过我看这事你忙活一通也没得着什么好处。那些老糊涂把救命之恩都算在姓高的头上呢,啧,我都替你亏得慌。”

文笙笑了笑,并未在意。

钟天政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王十三,虽然在文笙印象里,他和王十三从未见过面,应该是素不相识,但其实王光济的那帮亲信手下他个个都做过一番了解。

提起王十三,谁不知道这就是个没正形的混混,大事指望不上他。

但此人武功到是他们那些人里头最高的,为这个,王光济屡屡容忍他,把他当个保镖护卫使唤。

若说这人会勤奋好学,半夜找人请教学问,那简直是猪都能上树。

那他这是做什么还用问么,缠着文笙,想给自己添堵呢。

不过王十三可不像杨云逸好忽悠,不愧是习过武的,钟天政几次开口,都被他以四两拨千斤给随口化解了。

到后来钟天政真生气了,这股火不是冲王十三去的,而是针对文笙。

你还有没有点身为女子的自觉,怎么什么人都往回招惹?

钟天政狠狠瞪了文笙一眼,见她根本毫无所觉,正忙着给王十三授业解惑呢,自己留着怎么都多余,当下站起身,沉着脸出了门,扬长而去。

他却不知王十三此际耳朵听着文笙说话,却将一半心思放在了他身上。

王十三从小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这些年更是在江湖中打滚,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今晚钟天政不怀好意,杨兰逸全无所觉,他却立刻就感觉到了。

这一次按他的本意,是想留在京里,什么当官、得朝廷重用,他都没放在心上,只想着能像当年陪着杨兰逸混京城那样,继续过逍遥自在的日子,顺便照看着王光济。

可王光济的夫人却把他找了去,叫他到白州来看着点杨兰逸。

战场上的凶险到在其次,他们是降将,不得不处处小心。

王十三实在没想到,杨兰逸明明这两年看着正常多了,一见到顾文笙,立刻故态萌发,就像一匹脱缰野马,拉都拉不住,而他第一次感觉到危险,不是高祁,不是杨昊俭,竟是一个小白脸乐师。

所以钟天政前脚一走,王十三就再不是前一刻那全神贯注的样子,“啧”了一声,身子往椅背上一靠,全身跟没了骨头一样:“这姓钟的咋回事,我们既没杀他爹,也没睡他婆娘,见面就玩笑里藏刀这一套。”

文笙打住,横了他一眼。

王十三叫文笙这一看,登时没了把握,试探道:“难道还真是得罪过他?”

文笙充耳不闻,道:“你把我刚才说的重复一遍。”

王十三虽然分神,却并非没在听,老老实实将文笙说的一段复述了一遍,暗暗后悔不该挑了这么一篇来做戏。

王十三对于识文练字确实很感兴趣,世人对于禁忌的东西总是充满了好奇,王十三尤其如此。

大约是因为小时候偷学识字被打留下了太深的印象,长大后他就对这些东西有一种本能的向往,再加上文笙写来的信总是像画一样好看,她看到了他每回的进步,字里行间总是充满期许。

所以即使随王光济退守飞云江,地盘没了,每天都有人病倒,朝不保夕,他仍一有空就划拉两下,习惯了嘛。

不过最后的这篇文章,实在是不对他的胃口。

什么修身、慎独,离他实在是太远了,有那空整日胡思乱想,哪如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快意恩仇才是他中意的生活,而不是变成一个循规蹈矩的书呆子。

钟天政一走,王十三就想停下来,换个有意思的话题聊聊。

可叫他郁闷的是,文笙根本不接茬,真就是一本正经地在讲这篇文章。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这是讲为什么齐家要先修身。”

文笙面无表情地瞥了王十三一眼,需要了就拿出来当挡箭牌,没事了就想收起来,想得美,好好学着吧小子。

王十三改而趴到桌子上,百无聊赖地道:“屁得公允,我看谁顺眼自然要偏向他,讨厌谁,就叫他去死。‘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这是圣人吧?”

他怀疑地偷偷抬眼,这小妞不知从哪找来这么多东西,他拿了一些词句找人问过,就是教书先生看了都面露茫然。

文笙十分直白地道:“你当然做不到,我说这些只希望你知道,真正的君子是个什么样子,若有一天你遇到这样的人,要记得尊敬他们。”

王十三“噢”了一声,暗想他这是被鄙视了吧。

这是杨兰逸和王十三来到化宁的第一个晚上,第二天杨兰逸果然跑来加入了玄音阁的乐师队伍。

钟天政开始没当回事,不过一个晚上,以后还有许许多多个晚上呢。

可谁知那“许许多多个晚上”他竟也很难找到机会同文笙单独相处。

杨兰逸几乎是每晚都跑到文笙帐篷里报道,继“好学”的王十三之后,小少爷表示他对古琴也很感兴趣,想跟着文笙学一学琴。(未完待续)

ps:这章写得好开心,

写文的乐趣大半在此!

希望大家也看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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