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把大部分的精神都关注在温莎身上,不免对周围的环境有所疏忽,加上他也的确没有想到温莎这个援兵居然来的会这么快。他和温莎交手不过两招,前后时间两三秒,这人就在林间快速穿梭了一两百米,单论这速度几乎已经不比他和温莎之前跑进来时慢上多少了。
而且,这个人显然就是个用刀的大行家。一刀劈出来,不但速度快,而且声音细若游丝,一般人如果不是仔细去听,稍微马虎大意点儿,只怕被人一刀砍了脑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只从这一点上看,就知道温莎带来的这个帮手,刀术之精,委实不可小觑。尤其是他用刀的力,更是精细入微,几乎已经到了连一点多余的力量都不浪费的地步了。
这样的一个高手,如果用刀去杀人,肯定是计算精确到极点。多一分力,或者少一分力都不会随意浪费。
王越的脚下一顿,身形挺立如枪,在全速飞奔中说停就停,任凭那一线冷厉的刀光在自己面前几分处,倏然划过,脸上的神色不由也是微微一变。这家伙的刀也不知道有多快,但相聚三分之外,只凭刀尖上一点寒光闪烁,就让现在的王越忍不住面目一疼的,不用想就也知道,这必然也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就好像是泷泽秀手里的那一把肋差一样,是可以确实威胁到他的。
不过,任凭这人算计的如何之精,到底也是在王越这里先吃了一个瘪。他不明白王越在那么高速的奔跑中,是怎么让自己充满了动能和势能的巨大身体,说停就停,戛然而止的。
所以,他这一刀几乎什么都算到了,但最后却还是落在了空处。
但是,对于王越更加可惜的是,他这一停,虽然避开了刀,但却已经慢了一步。就在这一瞬间里,温莎终于逃过了他的衔尾追杀,等到了自己的援兵帮手。人和同伙擦肩而过,立刻身如燕返,脚在旁边的一棵白桦树上轻轻一蹬,随后人就和阿布都勒站在一起,成犄角之势,把王越夹在了中间。
“厉害啊,好厉害啊。却是我从头到尾都小看了你,不过这一下,我看你还能往哪逃?追我追的舒服吧?现在该还我了……。”
温莎的声音冷冰冰的,一字一顿的说着,似乎从牙齿缝里迸出来的是一阵阵寒风裹挟的冰碴子,让人一听就知道,这女人现在的心情肯定是愤怒到了极点。
的确,温莎自从年少成名一来,十几二十年来,她还从没有过一次像是今天这么感觉狼狈的。本来是自己主动找上门要杀王越的,结果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王越追杀,这种感受实在是太不好了!
“哎……,真是太可惜了!”
眼见温莎和阿布都勒已经汇合到了一起,王越就知道,自己今天是肯定拿温莎这个女人没辙了。就是因为之前的一疏忽,算错了阿布都勒赶来的速度,有了这个刀术高手的帮助,温莎不但瞬间就把之前的劣势扭转,而且一下子就占到了上风。
温莎本来就是个大师级的高手,王越就算用出了所有压箱底的本事,想要在正面交手中杀了她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哪怕之前,这个女人的胆气已弱,他追上她大打出手,最后势必也是个以伤换死的结果。温莎活不了,他也会因此在医院足不出户的待上半年。
何况,现在对方的帮手已经到了,温莎的胆气重新复壮,两人联起手来,自然就没有了他杀人的机会。
不过,即便如此,王越虽然已经猜到了结果,但却也没有立刻就撤退的想法。而是干脆站住脚步,抬头看向对面的那个阿布都勒。
映入王越眼帘的这个人,身材不矮,生的白白胖胖的,皮肤很白,但鼻梁下塌,眼窝深陷,尤其是头上彷如鸡窝一样的栗色卷,只一看到眼里,就莫名的多了几分异国风情。也就是说,这个人虽然是个白种人,但出身却是个典型的西方游牧民族。
而,这一点也能从他手中现在握着的那把宛如一轮新月般弯刀上看出来。因为这种刀,在过去是只有草原上的骑兵才会配备的战刀,是一种专门用来劈砍杀人的战争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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