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奇招迭出
王越的这一招“灵鼠滚油锅”,是苏家的一位先祖当年从拳法中的“地功翻子”,练出来的一种身法,原本就是过去冷兵器的那个年代,马上大将专门用来应对突然落马后的特殊情况的,虽然不常用于一对一的的实战中,但在战场上却是防止马匹践踏死里求活一等一的救命招数。
奔跑奇袭,贴地而行,不管地面是什么情况,山地,丘陵,灌木,平地,全能一滚而过,相比之下,这个年代什么军队里的战术规避动作都是个渣。
曾经因为这一套动作,当时国内的一位军中大将还特意求到苏家门上,请苏明秋在京师的禁军中公开传授过,但结果事情进展了没几天就告无功而果。
盖因为,这一种身法,对于人的身体素质要求实在是太过苛刻。别说普通的士兵,就算是自幼练拳十几年的好手,知道动作的要领诀窍和练法,想要在短时间内施展的灵活自如,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下无数的苦功。京师禁军的战士,虽然都是从各地军队中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但到底是起点太低,如何比得了那些从小苦练的练家子!
不过即便如此,王越这一连串的翻滚,掠地而出远至十几二十米开外,但身后的绳网落在地上,也几乎只差毫厘就能盖住他的半边身子,情形委实是惊险交加,令人心跳骤然加快。
而这时候,借着翻滚的时间,王越的眼睛已经再次扫过四周,看清楚了场中的形势。这些围上来的人虽然带着头套,看不清五官脸面,但一个个显然都是正当壮年的男子,身上穿着统一的作战服,外面还套了一件如同防弹衣一样的深绿色马甲,腰间插着匕,一水的冲锋枪,身上的彪悍之气,几乎凝成实质一样。
只从这一点看,这些人显然就已经不是一般的人了。这一身的齐全装备,手里有枪,腰间有刀,身上的作战服除了没有肩章和军衔之外几乎就完全是成套的军用装备,动作整齐划一,身上杀气重重,如果不是知道这些人是洪南洪北的援兵,王越都以为这些人就是隆美尔惜一切调动了军队来对付他了。古德里安的血鲨部队本身已经是日不落北方军区中数一数二的特种精锐,但在一定程度上似乎还比不上这些人彪悍。
大雨天,被这样的几十个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家伙围在郊区的公路上,一照面就用特制的网绳枪来抓捕,这种手段简直就和军队和警察的防暴部队对付暴徒的步骤如出一辙了。
虽然早就知道洪家这种人的行事手段向来嚣张霸道毫无顾忌,但王越却怎么也没有料到,只是为了引他出来,对方竟然会派出了这么多人,在治安一向良好的曼彻斯特,堂而皇之做出这种事。不但和夏夫人家撕破了脸皮,而且刚一现自己,马上就调来了大批的人手。行动之迅速,布置之严密,简直比军队还要军队……。
要知道,这里可不是国内,任凭洪家的势力再大,隔着万里之遥,他们的手也很难伸到这里来搞风搞雨。更何况曼彻斯特地处日不落的南北方交界处,是附近沿海和陆路最大的城市之一,人口最多最繁华,这地方虽然龙蛇混杂,避免不了有黑白混淆的现象滋生,但那毕竟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小打小闹,就算是出了几条人命,说到底也是无伤大雅。警察一出动,所有人就全都老实了,并不会有大规模的冲突生。
可王越面前的这些人,却明显不是一般人,相比之下他们更像是成建制的军人和战士,一开始上来,就显得身手格外敏捷,动作利索,进退有度。如果王越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十有八九就是轮回组织的那些赏金猎人。一个个全都是从各国军队中退役的精锐战士,又经过专门的训练,单论个人素质,比一般的特种兵还要强大的多得多。
王越这时候心里也很清楚,以自己的拳法武功,真要杀人,空手以对,平平常常百十号人,来了也是个死,哪怕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军人。
就算他们手里有枪,只要打个时间差,不能统一射击,他也一样能全身而退。
可要是这些“军人”,有了准备,事先制定了完善的作战方案,相互配合,围追堵截,将他逐渐逼到一处相对狭小的地方,那么王越要把这些人全都放倒,就不太现实了。
就好像之前他在集训决赛的时候,被血鲨的人堵在山腹里面,几百号人围着他打,饶是他本事再大,也是不敢一直正面硬抗下去的。而也正因为有了这个前车之鉴,所以王越才会在第一时间就全力以赴,展动身法,不愿意和面前这几十号全副武装的枪手硬拼。
现在的情况越来越危险!虽然之前他已经仗着自己的武功,强杀了最先来到的七八人,但随后围上来的这些人,更是难缠,加上洪南拦在前面,这时候只要林子里的人一下来,四面一合拢,拼着被王越杀死多少人,到最后他也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形成了集团作战的“军人”是最可怕的,自古以来军队中高手再多,乱军中十几把长矛也能解决了。
何况,人家手里拿的是枪。就算王越现在并不惧怕一般的枪械子弹了,可几十把冲锋枪一起攒射下来,时间一长,铁人也都打碎了。
不过,铁人是铁人,王越是王越。铁人再硬,那也是死物,动不了,跑不了,只能被人当成靶子打,但王越却是身形如电,纵越如飞的武道大高手,不但体力强横,钢筋铁骨,而且更深谙搏杀之道,在实战中如何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战果,那几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是以,此时此刻,王越的人刚一贴地翻滚避过头顶的绳网,下一刻他整个身体就窜了起来,直扑向对面的人群。
“开枪!快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