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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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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晏棠的父亲曾经是沈钟岐的部下,可以说沈钟岐是看着陆晏棠长大的,到了陆晏棠十六岁的时候,举家搬迁到上海,就此断了联系。后来陆晏棠大学毕业,分配工作恰好到军区总部机关做宣传干事,一次开个大型会议的时候,她负责下整理会议纪要,与拎着公文包的沈钟岐撞了个正着。

那时候她穿着一身松枝绿,齐耳的短,毫不怯场,大大方方喊了沈钟岐一声叔叔。沈钟岐愣了一下,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中尉着实吓了一跳。

细细打听了以后才知道,这闺女分到北京工作一个人来闯荡,父母依旧还是留在上海。

从那以后,沈钟岐看在老部下的情谊上,多少总是会多关注一下陆晏棠。而且陆晏棠喜欢沈斯亮,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只是那时候沈斯亮身边有霍皙,心思压根不在她身上。

后来霍皙走了,沈钟岐有意把两人撮合在一起,不凑巧,陆晏棠又去了南京进修,去指挥学院进修参谋业务,这回她回来,已经从昔日年轻中尉变成了干练少校。

见到霍皙,陆晏棠吃了一惊,霍皙也吃了一惊,不过前者很快就淡定下来,朝她友善笑笑,一点也不见外。

“是来看斯亮的吧?他在里头呢,天热,我去换盆儿水,你先坐。”

听听,这话说的,好像她是这个屋的女主人,管着这里的一切似的。

沈斯亮闻声趿拉着拖鞋就往外跑,吊着一只膀子,黑黢黢眼睛盯着她,暗含惊喜笑意:“你怎么来了?”

他问的高兴,可是听到霍皙耳朵里,就像是自己搅合了他的好事儿似的。她心里堵,没什么情绪的望着他:“听说你受伤了,来看你一眼。没什么事儿我就走了。”

这是跟谁闹脾气呢。

陆晏棠察觉到两人之间微妙气氛,怡然一笑:“你们先说话,我去水房。”

沈斯亮顺势搂住霍皙的腰,往怀里一带:“不用,把活儿给她,让她干。怎么说也麻烦你一下午了,回去吧。”

许善宇没骗霍皙,他确实伤的挺重,整个左手臂都抱着纱布还有固定板,沈斯亮想把陆晏棠手里的小水盆接过来,奈何自己没手,便在霍皙腰上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提醒她:“接过来啊,老让人家端着算怎么回事儿。”

霍皙抿着嘴唇,沉默接过来。

陆晏棠知道沈斯亮的意思,也不让来让去,干脆就把盆递给霍皙:“行,那你们聊着,我就先回去了。”

她回屋拿起桌上的帽子,扣在头上,朝他意味深长的笑一笑:“我过几天再来看你。”

说完,她转身扭着纤腰走了,没走两步,还回头给沈斯亮敬了个礼,蛮庄重:“早日康复。”

沈斯亮微哂,不太自在:“我这德行就不给你回礼了,心意收到了。”

等陆晏棠走远了,沈斯亮见走廊四下无人,一只手给霍皙提溜到病房里,踢上门,把人抵在墙上,低声暧昧问/她:“你怎么来了?”

“我给你打过电话。”

霍皙垂下眼:“我手机让许怀勐没收了。

沈斯亮亲她的手,是真想她:“我知道,我打过两次,第一回关机,第二回是他接的,他跟我说你这几天住在他家,让我甭担心。没收就没收吧,回头我再给你买,你偷着用。”

其实哪是担心呢,他就是想看看她,可是人家爹都那么说了,就是明摆着告诉她,我们闺女不知道你受伤趴在医院里,你也甭告诉她招惹她。

霍皙两只手还傻乎乎端着盆,便用胳膊肘推搡着他,不让他靠近:“起开,端着水呢。”

沈斯亮用右手把那盆拿起来搁到一边,知道她是生陆晏棠的气了,哄她:“她上午去总办,正好碰上我爸了,我爸跟她说我趴窝了,她一听说什么也要过来看看,我保证什么事儿都没有,你不来,我正愁怎么给她送走呢。”

陆晏棠喜欢沈斯亮,周围的人都知道她当初是为他去的南京进修,她想配得上他,哪怕那时候沈斯亮已经跟她说的非常清楚,人家也是大方一笑,你谈你的,我追我的,再说了,我去南京进修也不全是为了你,总不能放弃一个让自己进步的机会不是?

陆晏棠做人爽朗,从来不搞背后那一套,喜欢就是喜欢,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喜欢,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不欣赏,不敬佩,可要说关系,也就这么点儿关系,顶多算是男人对女人的一种态度,不讨厌,但也不亲近。

霍皙也知道陆晏棠的为人,可是心里就是过不去那道坎儿,这道坎儿有多折磨人谁也不知道,被她放在心里,自己为难自己。

她转过头,这些天积攒着的压抑,紧张,担忧的情绪终于爆,眼圈通红,可是眼泪死扛着就是不往下掉。

“沈斯亮,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你烦我,讨厌我,我还顶着厚脸皮往上贴,之前是尤梦,现在是陆晏棠,你知道现在我觉得自己像什么吗?”

“一个大写的恬不知耻。”

以前她一直觉得,他身边没人,她可以试着去靠近他,反正就这一张脸皮,豁出去了,可是后来他带着尤梦在大院礼堂出现的时候,她心里咯噔一下,那姑娘那么年轻,才二十岁,在她眼睛里,霍皙能看到她当初和自己一样对他的迷恋和崇拜。

她从来都没告诉过他,也没告诉过任何人,其实在后来,尤梦曾经来找过她。

就在她的报社楼下,她穿着白裙子,背着包,一双大眼睛就那么可怜巴巴的看着她:“霍皙姐,我知道你和沈斯亮关系不一般,但我是真喜欢他,你把他让给我好不好?”

“他不接我电话,我找不到他,可是我知道这几天你一定跟他在一起。”

那是霍皙第一次手足无措,俩人坐在报社的拐角,霍皙坐在地上,半晌才叼着烟说:“那怎么办呢,我也很喜欢他。”

什么都可以让,唯独喜欢和爱情,是不能跟人分享的。

尤梦不甘心:“你跟他已经不合适了,我比你年轻,更有竞争力。”

可是你不知道,我认识他的时候,比你还年轻。他对你来说是爱情,是生活中的一种不可或缺,可他对我来说,是她日复一日苟/且偷生的岁月中,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当然这话,霍皙没跟尤梦说。

直到刚才看到陆晏棠,她穿着英姿飒爽的军装,能跟他对某个她不了解的话题侃侃而谈,两个人看起来那么般配,霍皙才是真的退却了。

她很郑重的跟沈斯亮说:“以前四五岁吧,我跟我妈住在那种老的庭院里,可能你们这里叫四合院,就是很多人在一条弄堂里,小孩子每天晚上都能在一起玩儿的那种,很热闹,那时候我刚和我妈搬到那儿,我小,不懂事儿,爱凑热闹,就拿着玩具出去跟他们一起玩儿,他们不带我,还泼了我一身水,转着圈说我是没爹的野孩子。”

“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野孩子,回家跟我妈说,我妈搂着我半天没说话,从那以后,我家院门从她下班回来以后就被关死,我再也没出去过。”

霍皙笑一笑,浅淡道:“后来长大一点,我现我妈总是趁着没人的时候看照片儿,那照片有年头了,她穿着衬衫,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手里捧着本子,看着看着,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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