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太太伴二老爷前来,很体谅他的心情,路上没拿些不干痛痒的求情话讨老爷心烦。她但问:“老爷,那案宗是谁做的主?好封么?没后患罢?”
二老爷道:“那案宗是落到周孔目手里。”
二太太奇道:“一介孔目?”
孔目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吏。小到什么程度?得了个诨名叫“蚤吏”,就是像跳蚤一样的小,都没有品阶的!说是吃官家饭,其实就是打打杂的小厮,朝廷都不给发饷银了!一任薪水由地方财政自己支取,也就是地方官觉得有必要请打杂的,地方官自己出钱,朝廷不管。
打杂小厮是少不得的,有的地方又财政紧张,地方官请了小厮们,发不出像样的工钱,蚤吏们想混口好吃的,只能自己想办法,譬如利用职权私相授受丰衣足食,京中有些清正的的谏议大夫上奏折时就咬牙切齿:“甚事不是蚤吏坏了!”其实你也不能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啊……
扯远了。总之,孔目就是这么个编外的小吏。他们就像狗腿子上的虱子,勤勤恳恳、不可或缺,然而狗肉宴上从来没他们的地位。
这么个小吏,怎么能操掌谢府公子伤人的大案呢?
二老爷道:“你当哪个周孔目?太守长孙公子的盗案就是他主办的。还有胭脂案!”
二太太“哦”了一声。
去年,唐太守的长孙唐静轩遇到一伙胆大包天的狡盗,把他一船金银、连他身上的衣服都扒了去。唐太守责成最能干的人主办这案件。周孔目就是公推最能干的人。
再往前,是胭脂一案,定了周孔目“能吏”的地位。
胭脂是个姑娘,没有真正挑起牌子当**,但也有点不干不净的,靠着男人们赚了些钱,后来就从良了。所谓良人大概没能满足她,她不安于室。忽有天清晨,良人一家人起来,发现她不见了、还有许多金银器皿也不见了。于是报官。街上也有人来报:路边有女尸!
却是胭脂死在路边。身上没有金银。
很快,又有人搜到一个年轻男子身上沾着血、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这年轻男子,便是胭脂的**之一。
良人一家认为案情已经很明显了:胭脂裹了良人家里金银,跟**私奔。**抢了金银、杀了她。
**一家也认为案情已经很明显了:胭脂裹了良人家里的金银,想跟**私奔。良人发现了,追出来杀了她、抢回了金银!
这才叫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锦城一切刑名有关的官吏,全都一个头两个大,正打算祭出官场法宝,找个最有可能的嫌疑犯,拿刑具打成铁案!——却也决定不下哪个更可疑?良人还是**?
这关口,是周孔目拯救了锦城刑名界的声誉。
胭脂不是被**杀的、也不是被良人干掉。她是孤身带金银走在路边时,撞到了另一个见财起意、暴起杀人夺财的狠心人,以至于私奔不成、横尸路边。**久等她不至,出来找她,摸到尸体、沾了血,吓得魂魄飞丧,掉头狂奔,躲在角落里筛糠,被人当疑犯揪出来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