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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不尴不尬被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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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了会客厅。阳光照着他很威严的胡须。

这条消息也传进了学森坊。“姑娘!姑娘!蝶老板排了出新戏,在唱你呢!好多人去听了!”双双惊慌地跑进来。

林代发现自己红了。

她以为只有陆小曼啊、李清照啊那种“名女人”才有资格被当红的艺人搬上银幕,没想到她……

哦对了。她是林妹妹,似乎注定要红的。

“完蛋了。”林毓笙叹道。

“咦?”林代似乎很困惑。

林毓笙就跟她解释:“你那个世界不一样。可是在这里,跟戏子扯上关系是不妥当的。合格的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名字不应该在别人的嘴里。”说到这句话,她都出于生理厌恶,颤抖了一下。

人家说她生得美丽似戏子蝶笑花,她视为极大的侮辱。她做的诗,绝不愿传到外头去。她是这样珍视自己清名的人。现在她庆幸自己已经死了,不必蒙受被戏子搬上戏台演绎的屈辱。

她要谢谢林代帮她扮演了林姑娘的角色,在世上经历一切伤害……咦,可是,林姑娘顶的不是她的名头、她的身体吗?这样一想,林毓笙觉得还是腌臜难耐。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个困境,那就是——劝林代自杀!而且要选择干净一点的死法。质本洁来还洁去……

“开什么玩笑。”林代直接让她一边玩儿去。

比起什么屈辱啊洁癖啊什么的,林代更关心的是,蝶笑花干嘛要拿她的故事排新戏?什么阴谋啊?

当然即使从纯商业角度来看,这也是一件再合理不过的企划案。千金小姐父母双亡,受继母压迫的故事,很容易引起观众的同情,在蝶笑花的演绎之下,更是活灵活现,观众们爱死了这个角色,恨不能把满兜的金银都撒上台,以示支持。

林代披着厚厚的风兜,遮了头脸,在嬷嬷与丫头们的护卫下,到场参观了这一盛况。

她没有弄到票。这戏火爆得一票难求!要是有盗贩,估计盗贩碟已经卖到满天飞了。她非要入场也不是没办法,只要亮出女主原型的身份……那么,掌班会很高兴迎她入场配合炒作的!

如果在现代,这种炒作,对人有益无害。可惜在大陵的风气下,但凡女子出了名,都是坏事。林毓笙说得对,千金小姐是不该出名的。张爱玲有句更犀利的评论:就算是烈女传,铁骨铮铮的名字,都在众人的呼吸里生了锈。

何况林家小女代玉?

澹台大婶不敢再来提亲。澹台家寒门清贫,却毕竟是世代书香,不敢娶红得发紫、众人瞩目而谈论的女人。其余豪门,更不愿娶这样给人谈资的媳妇了。不怕谈论、不怕出名的,大概只有商家?却也碍着林父的官宦身份、以及谢府的地位,不便上门求亲。林代的婚事,被这一场出名闹得,反而搁浅下来。

别的不说,雪宜公主的宴会上,她的名字就从宾客名单上划去了。

她已经不够清贵了,却又没有低贱到像歌女一样被叫来娱乐贵人们的地步。一位小姐,出了这种名,结局就是这样:不尴不尬被晾着了。

云舟却与她完全相反,成了座上宾中相当重要的一位。这全仗着雪宜公主的表态。

雪宜公主这次来,给张家、谢家都有礼节。因为两家都有女儿在宫里受封,所以公主有人情到,由女官交付,也算不得什么。但公主参观太守操持修建的王爷府时,特意问了哪些盆景是谢四姑娘的手笔。这就耐人寻味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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