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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乌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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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孔目道:“回王爷,小人文字不行的。这还是专门的文书来写,来得好。”

七王爷作怒容道:“本爵这是抬举你!”

周孔目作一脸悲容:“回王爷!小人是豆腐吊麻线,抬举不得,不是这块料子!当初长官也想抬举小人来着,叫小人去考个乡试,只要略有个名次,也好补进末等文职去吃官俸了。小人举笔千斤,认字到一百开外就花了眼,看谁都像了。因此总考不上。”

七王爷听得笑了,道:“你这小子,倒有些小诙谐。”

周孔目叉手答道:“不敢。”

七王爷道:“那以前的刑案,都不是你写的?可意思是照你办的意思来的吧?”

周孔目道:“回王爷知道,那都是小人说了,文书帮忙写的。”

七王爷便叫文书来,当堂摆开纸笔,叫周孔目说了,文书下笔。

周孔目用词多为通俗俚语,但口齿清楚、帐目明白,文书听了,加以润色,不移时写成全文:

原来那丫头与本乡某男子日久生情,相约私奔,他人全不知情,只当富翁父子杀人。周孔目详勘沙家地面、壁柱,不见任何血渍,更遑论松动迹象,询问里外,也无有见杀人灭迹事件。周孔目推敲:偌大个人,要说杀的时候别人听不见,也还罢了,那藏尸要藏在哪里?现而今这么个院房,地面都没掘开过,墙上也没复壁,一切地方都没血迹,也不见叫车运尸出去,仆人一个都没承认帮忙藏尸、或确实发现有藏尸线索的。周孔目觉得不对劲。就转了调查方向,终于查出那丫头的可疑行踪,最后追缉归案。

老沙父子既已脱罪,这一对惹出天大风波的男女该怎么判?周孔目则没主意。他念书不好,刑名律例啃得不透。但他提出了一个朴素的观点:“丫头和那男子私奔,也不是故意要置主子于死地的,总不能套杀人罪吧。”

文书认为有理。但他是文字好。不是刑名出色,因此也还要与刑名师爷参详。刑名师爷认为有几个罪名可以套,一时也不是一定能定准。

七王爷倒不在乎这个。重点是要把唐太守的贪赃枉法套进去。他叫周孔目坐近前一点,说话好更方便些。

周孔目又辞了一辞、谦了一谦,果然遵命挪进两个位次,近七王爷下首。七王爷道:“听说你办本案中。开头很不顺利,是为有上司阻挠?”

周孔目禀道:“录参相信是沙家父子杀人。小人当时无有实证。故无法取信于他——”说到这里,吞吞吐吐,瞄瞄七王爷,不敢正视。只瞄到王爷袖口。

一个念头自然而然从七王爷脑海中掠过:“我今儿戴瑞草纹碧玉扳指,正配紫地大团花袖口,指甲也修剪过了。不怕看……”

旋即他吃起惊来:“这周孔目,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口儿。我又不想跟他滚床单、又不指望给他心里种个什么念想,有什么怕不怕的?”

这两个想法也只一闪就过去了,七王爷笑道:“本王面前,没有忌讳,你只管照实说来。”

周孔目老老实实低着头,神态若老农,说出话来却是再清楚斩截不过:“若非原太守作主,小人也不能出去办案。若说原太守贪赃,小人未亲眼见,不能乱作证。原太守造反,死有余孽。但小人还是只好看到什么,说句什么。要是只管乱讲,以后王爷怎么信得过小人当差呢?”

七王爷听得有道理。他原想用周孔目来攀诬唐太守,现在看来用不了了。也只好算了。好在他有别人能用的,就他们自己商量,且把周孔目放出来了。

周孔目出来,柳家小叔就已经等着了,连忙跟他叙寒暖。

周孔目苦笑道:“老叔,你直接说好了。这时候你来,肯定有别的事。你讲好了。”

柳家小叔就把明珠大弟的事拜托了一遍。先是要确定身份。那跟丫头私奔的男子,已有大名报到刑司。周孔目与柳小叔一对,就是明珠的大弟。

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给他减刑了。

他会判死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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