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衿,“写字快。”
朝云道长点头,“这倒是。”回忆了一回何子衿握笔的姿势,学了一回,觉着不大便宜,问,“你自己做的?”
“嗯。”山中秋色正好,桌间一只苇编的浅底篓子,里面是十几只新摘的莲蓬,边儿上一个青瓷盏,圆滚滚半盏新剥的莲篷,何子衿笑,“来时路上见芙蓉寺的小沙弥在摘莲蓬。”
朝云道长将鹅毛笔收起来,笑,“正是芙蓉大和尚所赠。”问,“这笔是怎么做的?”
何子衿顺手拿了个莲蓬来剥,将鹅毛笔的做法与朝云道长说了。朝云道长道,“这也新奇,竟有人会想着用鹅毛做笔?”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何子衿尝了几颗莲子,赞道,“这种清新味道,只有新剥的莲子才有。”
“中午可做一羹。”朝云道长倒了盏茶给何子衿,何子衿忙双手接了,呷一口,五官苦的皱成一团。朝云道长展颜一笑,仙风道骨的脸上说不出的促狭,“莲芯茶,清心火,平肝火。”
何子衿忙忙的去寻清水,想着冲一冲嘴里的苦味,朝云道长指指另一紫砂壶,何子衿连灌三盏香片,才觉嘴里不苦了,道,“我又没上火。”上火的是朝云道长好不好,中元节,最忙碌的莫过于宗教场所,朝云观是三乡五里的名观,朝云道长忙的嘴角起了两个大燎泡,实在有损其仙风道骨的仪容。
“新鲜的莲芯,不尝尝多可惜。”朝云道长又恢复的长辈的端然面容,一幅再可靠不过的样子,问何子衿,“今天要抄哪本书?”
何子衿道,“西园杂记。”
朝云道长笑,“你倒是偏爱杂记。”
见朝云道长看向她,何子衿便道,“杂记有意思,经书那种东西……”当然,这个年代说经书,并不是指和尚念的经,而是一些儒家经典著作,科举考的就是这个。何子衿道,“经书枯燥的了不得,我怀疑哪里会有正常人喜欢,就是我爹这准备考功名的,也不过是为了考功名才看。我爹也喜欢看杂记,偶尔看些史书。史书又不用深读,随便看看便是了。至于诗词歌赋一类,我又不会作诗填词。杂记却不同,看杂记,才能看出意趣来。这年头,想出名的即便著书立说,也是往经史一类走,再有财大气粗的,自己印些自己的诗集也不是没有。但写杂记则或是情之所至,或是钟爱于此,或是随笔所录偶然成书,所以我说看杂记才能看出意思来。即便书里只写一株花一棵草,却也写得明白,这花这草好在哪儿,叫人看得明白。不似那些大部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枯燥不必提,便是一本孔圣人的论语,上千年来多少人来注释,恐怕当初孔圣人成书时,也没的这许多意思。”
朝云道长拊掌,啧然一笑道,“真真是不得了,你这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就敢妄评经史,连孔圣人都敢在嘴里说上一说。”上下打量何子衿一眼,颇觉稀奇,“你哪儿来的这么些狂妄啊。”
何子衿不解,“这算什么狂妄,我心里所想,就此一说罢了。”又觉朝云道长在打趣她,笑道,“我这也是跟着师傅久了,心直口快。再者,咱们上的是三清神仙的香,堂堂道家门下,说一说孔圣人可怎么了。”
朝云道长微微一笑,不理何子衿狡言巧语,将手一挥,道,“你自己去找书来抄吧。”
何子衿有鹅毛笔这等利器,抄书颇有效率,不过,她时有不解,倘朝云道长在身边,便要顿笔请教的,譬如,何子衿今日抄的虽是杂记,但杂记内容颇广,且涉美食,何子衿不禁问,“这书上说西蛮那边儿专有一种磨菇,是长在草原上的,香的了不得,隔着十层布袋都能闻到那香味儿。师傅,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朝云道长答。
“难不成比咱们这儿的松蘑还香?”要说蘑菇,何子衿最喜欢的就是山上的松林里的松蘑,这种天然的,纯绿色的,松树林里长出的蘑菇,尤其是跟小母鸡一起炖的时候,那浓浓的香味儿哟,何子衿刚一想,口水便有泛滥的危险。
“松蘑每年都能吃几遭,这种西蛮的蘑菇没见过,不好分个高下啊。而且,这么好吃的东西,肯定死贵死贵的。”何子衿感叹。
朝云道长拈一粒碟子里的嫩莲子,放在嘴里细细咀嚼,轻声道,“自前朝起,便与西蛮时有战事,贸易往来时断时续,这种好东西也不多见了。除非是西宁关附近边城,因与西蛮离得近,兴许有的吃呢。”
“书上说,北边儿还有一种榛蘑,就是长在榛子树下的,咱们这儿也有榛子树,我怎么没见过榛蘑呢。”
朝云道长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地气不一样,长出的东西自然也不一样。榛蘑这东西,辽东那里倒是常见。说来样子不大好看,味儿却是极好的。”
“可惜可惜,据说榛蘑与蒲瓜同炒,是难得的美味呢。”
“倘是与蒲瓜同炒,必要新鲜的榛蘑才好。干的多适用于做炖菜之类。”
何子衿絮絮叨叨的说着美食,光东南西北的蘑菇就有十数种,可见这本西园杂记的作者当真是一位见多识广之美食家,何子衿又是个对烧菜有心得的,于是抄几行字就要同朝云道长讨论一番,以至于天未及午,肚子便咕咕叫。
朝云道长问,“饿啦?”
何子衿前生今世一把年纪,心性不能不说不豁达了,可偶尔又十分要面子,哪怕肚子咕咕叫了,她仍装的没事人儿一样,“不饿不饿。”
朝云道长含笑颌,声音里都透出优雅来,“嗯,既不饿,那就且再等等。黄鸡正肥,我这里又有些榛蘑,不如烧一道榛蘑炖鸡,只是时间要久些。”
其实做道榛蘑炖鸡也用不了太久时间啦,奈何朝云道长是个臭讲究,一定要小火来炖,这么炖啊炖的,直待一个时辰饭才好。小道士来说饭好时,何子衿都快饿晕了,写字都无甚气力,朝云道长方施施然的带着她去用饭。
何子衿肚子早跟打鼓似的叫了一百二十遍了,十分不要面子的吃了两碗饭方罢。朝云道长慢调斯理的喝着一碗青菜汤,道,“只可惜这鸡有些过肥,倘是刚长成三个月的小公鸡,才最是鲜嫩。与这榛蘑一道炖了才好吃。”
“这就挺好的。”何子衿填饱肚子,也有闲心说话了,盛一碗青菜汤惬意的慢慢喝着,道,“自来十全九美,知足常乐嘛。”这鸡其实也不老,顶多是半年的公鸡,鸡肉炖的软而不烂,且有榛蘑入味,鲜香的了不得。
朝云道长看何子衿用过两碗饭又喝了两碗汤,不禁赞叹,“这般好食量,子衿真是奇人。”
相处熟了,何子衿便知道了朝云道长的一些性情,譬如,平日生活臭讲究,而且,有话不直说啥的。明明就是说她吃的多嘛……不过,何子衿能在朝云道长这里常来常往,那也不是凡人,她大言不惭道,“我每天爬山过来,早上走这老远的路,这就叫吃得多了?当真是少见多怪,奇人算不上,有雅量倒是真的。”
朝云道长一乐,笑,“腹中能擂鼓,自是有雅量的。”
何子衿:……怪道这死老道出家呢,凭这一张臭嘴,神仙都忍不得,能找着媳妇才有鬼呢!找不着媳妇,与其打光棍,倒不如混神棍。
何子衿肚子里腹诽了朝云道长一出,方平了“擂鼓”的气,厚着脸皮嘻嘻笑,“好说好说。”
朝云道长颌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