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沫看着不像那种招蜂惹蝶的女孩啊!”
“人现在可是顾博彦的女人,估计连咱们总监都要讨好呢。”小赵不知道是嫉妒还是羡慕,转动着手中的笔,极理智地分析道。
……
辛雅化好妆后,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在满意之后便拿起包下楼。今天是要去“墨”,所以她打扮得比较隆重,黑红相间的礼服是抹胸设计,所以她在外面套了件白色坎肩。
这些衣服其实都是便宜的地摊货,可是在她的精心搭配下显示高雅而不俗。
当她出现在公寓楼下时,高砾的心被彻底迷惑。
这个女人时而如火般热情,时而如女王一般高雅迷人。
辛雅拨弄了一下新烫的粟色短发,问道:“有问题吗?”
她今天突然心血来潮换了个发型,蓬松的短发微卷着,别有一番风情。她很满意这个发型。
“美!”高砾搂过辛雅的腰,赞赏地说道。
“听说墨里出入的非富即贵,我今天得好好把握机会,争取钓只金龟。”辛雅机灵地躲过高砾的狼吻,坐进副驾驶座。
“金龟就在你面前,怎么不见你钓?”高砾不满地吹着莫须有的胡子。
“你不是我的菜!”
高砾不满地瞪了瞪眼睛:“辛雅同志,我当然不是你的菜!因为你是我的菜!”
就算不顶着“顶头上司”这个帽子,他也有足够的资本追她。早在上高中的时候,顾博彦就带着他们几个兄弟创立了一家网络传媒公司。当时只是玩票性质,没想到后来网站越来越火,上半年成功在美国上市,如今市值已经过百亿。他股份虽不是很多,资产却已经多到够吃十辈子。
……
“辛雅!”看到辛雅走进包厢,林沫立刻热情地迎上去抱住对方,“你今天好漂亮!”
“我一直这么漂亮。不只是今天。”辛雅毫不做作地说道。
“矫情!”林沫俏皮地捏捏辛雅的腰。
“这不是那个假总监?”辛雅看到贾清风的时候,笑着问道。
不是说是四人聚会吗?怎么另一个男配不是顾博彦,而是“假清风”。
“顾博彦有点事,一会儿可能就到了。”林沫拉着辛雅坐下,“你先吃点蛋糕垫垫。”
“蛋糕可以打包。”辛雅附在林沫耳边,小声说道。“顾博彦请客,一会儿狠么地宰他。哈哈,沫沫,你不会心疼他的钱包吧?”
“不会!就要痛宰!”林沫开心地笑了。“我跟你说,这里的鱼子酱特别新鲜,刚从鱼肚子里掏出来就空运过来了。”
“果然奢侈!”辛雅摇了摇头,“有钱人的世界我们*丝真心不懂。”
她才说完,后脑勺就受了重重一弹。
“不许说‘*丝’两个字!”高砾霸道地命令道。
“我要不要说‘*丝’你管得着?”辛雅不满的大声抗议。他出手也忒狠了吧?如果他不是她的顶头上司,她早就暴粗口了。
她一孤儿出身的女孩,没有必要装大家闺秀,她性子就是这样,他要接受不了就别装情圣!
“那个词……不雅……”高砾想了半天,才想出“不雅”这个形容词。她出口成章的“三字经”已经够让他头大,若她在他母亲面前说出“*丝”这样的词,他那古板的母亲非得昏倒不可。
那时候,可就不只是不喜欢,而是无法接受了。
“一个女人整天不是三字经就是*丝,严重污染耳朵。”贾清风作势掏了掏耳朵。“还是水沫乖。”
“水沫是你叫的?”顾博彦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冷冰冰地斥了一声。
“哎哟,老大,名字不就是让人叫的?”贾清风戏谑地笑问,完全不知道自己惹火了某人。
“林沫或者林小姐,你选其一。”顾博彦霸道地说道。
“水沫那是咱老大专属的称呼。小假,你今天脑抽?”高砾调侃着贾清风。
“你们都成双成对,欺负我孤家寡人。”贾清风挑挑眉,“我去泡美眉,你们慢慢吃。”
说完,贾清风就开溜。
他今天的任务不是护花,只是做了趟司机。现在任务完成,他可没功夫在这儿做绿叶。
顾博彦坐下后,对林沫说道:“我过些天要去趟美国。”
“出差啊?”林沫笨笨地问道。
“我表妹安安是白血病,要去美国做骨髓移植手术。”顾博彦认真地看了一眼林沫。
“安安?白血病?安安……安安……”林沫头突然疼起来。她捂住耳朵,脸色苍白,额头上直冒冷汗。
“水沫!”顾博彦抱住林沫,焦急地喊着她的名字。当林沫昏倒在他怀里时,他非常自责。他不该试探水沫。那肮脏的过去就该让她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