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发达的城市,就越多天眼,罪恶在它们的监督下无所遁形。”
“有许多罪案,只要上头催得紧,或者刚好碰上特殊时期,基本上都可以破案,只是大多破了都没有意思,等抓到小偷,手机早转手卖掉,钱财也‘挥霍一空’了,罪不致死,关个几天,对大部份惯偷来说都不痛不痒,反而比较怕在大庭广众下抓了现行,被暴怒的群众一顿痛打,”
江妩卷缩在角落,仰头,静静地看着林遇时侃侃而谈。
她……不,现在应该是他了,他把车开进了深山里,以公主抱抱着江妩,因为入夜,还在她身上盖了砧件外套,一边抱着她走,一边哼着小调,足见其心情之愉悦。
在这个距离之下,她可以看见他线条秀美的下巴,与澄澈得发亮的眼睛,在夜色下闪动着微芒,在这个情景下,连她也忍不住害怕。当尊严和安全都完全掌握在另一个人手上,大部份人都会忍不住心生臣服来自我保护,江妩亦一样,她只能努力忍下自己谄媚他的冲动。
对於这种疯狂爱慕者,太满足他,未必是一件好事。
“江妩,知道这里是哪吗?”
林遇时转头看她,在这废弃的铁皮屋里,他来回踱步,精神得像发表演讲:“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女孩,我抱着你的时候你是清醒的,你把路怎么走都记住了吗?”
江妩顿感不妙。
神经病人思维广,永远不知道他下一步想干什么,或者什么时候发难,她联想到的是……怎么上厕所?她脑海里顿时出现一些曾经看过的岛国漫画。
在这铁皮屋里,倒是有张硬板床跟抽水马桶,但手脚被缚的情况下,要独自上厕所实在太困难。
林遇时踏前一步,见江妩更往里缩,不怒反笑,而且笑得很开心。
当江妩退无可退,背撞上铁皮墙时,林遇时单膝跪下来,一手按在墙上,上身慢慢倾前,把二人之间的距离缩小拉近:“别怕,我会很温柔的。”
他的声音低沉温柔,若闭上眼听,真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
可是此时,他浑身的强烈侵略性几乎要把她整个人吞掉!若换个场景,想必江妩也不介意和他玩一玩,可是此时,嘴唇上依旧贴着让她无法说话的封箱胶纸,手脚俱有手铐,她动弹不得,只能任人鱼肉。
二人靠得极近,终於,如同她想象的那样,他低下头,隔着胶纸,在她唇上吻了一下。
江妩睁着眼睛看他,心里不停说服自己,这只是个人,不需要害怕。
可是太多时候,心怀恶意的人类比妖魔鬼怪可怕得多了。
她对即将会发生的事,心有准备。
“你以为我要做什么?”面对她的警惕,林遇时笑了笑,他忍不住的吻她脸颊,像吻一件珍宝:“sure……我想要你……想得不得了,但我不想伤害你,我想跟你过一辈子。”
“他们一定认得我了,无所谓,让我再过一段有你在身边的日子……”
他声音轻柔地钻过她的听觉,纤白大手轻轻握住她的颈,感受她在掌中颤抖:“然后我会占有你,在最快乐的时候,像这样……夺走你的生命,这形容有点好笑,不像我,不过我听以前的朋友说过,女人在缺氧和极度恐惧紧张时,肌肉会因为抽筋而收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林遇时的手很凉很粗糙,摸在颈上的感觉亦特别明确,他像饥饿的猎豹,已经压住了一只没有反击之力的花鹿,至於要不要吃掉它,则随它心意。
江妩想,自己可能要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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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普通犯人,林遇时应该假装自己也是被伤害的一员,然后去给假囗供迷惑警方……但他不,他时时刻刻的要呆在江妩身边,喂她喝水,喂她吃饭。
门上有铁锁,钥匙只有林遇时有。
两天时间过去,江妩知道自己的极限在一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一种在绝境里的心理反应,迟或早看个人意志,她会渐渐失去斗志,因为林遇时每日给的吃食而心生感激,想想她都反胃。
有时,他会坐在她旁边,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
“这样,我们是不是很像一对恋人?”
“还可以吧”江妩敷衍他。
“我爱你。”
“嗯。”
“真的,我第一次这么爱一个人,在电影院时看见你我就知道了,这辈子我只想成为你那样,”他忽发奇想:“你说,如果吃掉你,我会不会变得像你那么美?”